海安市长期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0.9.1)
来源: 海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9-01 16:58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通人社规〔2016〕28号)及《海安市政府关于印发海安市长期照护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海政发〔2019〕54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我市失能评定专家组评定及评定专家委员会复核,蒋德军等236位人员符合海安市长期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曹礼云等103位人员符合海安市长期照护保险参保人员中度失能标准,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09月01日至2020年09月0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海安市医疗保障局(长江东路10号)三楼1、2号窗口联系,联系电话:81878009。

附件:海安市长期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0.9.1)

符合长期照护保险失能标准人员名单(2020.9.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