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2025年定点单位诚信服务信用
等级评定结果的公示(第一批)
等级评定结果的公示(第一批)
根据《关于印发〈海安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诚信服务信用等级评定细则〉的通知》(海医保发〔2022〕8号)《南通市照护保险定点机构诚信服务信用等级管理办法》(通医保发〔2020〕46号)等文件规定,按照等级申报、受理申请、材料审核、综合评定等程序,对我市定点单位诚信服务信用等级进行评定,现将拟调整信用等级单位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7月 14日 - 2025年7月 18日,5个工作日。
凡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海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88971715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2025年定点单位诚信服务信用等级拟调整名单(第一批)
海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4日
2025年定点单位诚信服务信用等级拟调整名单(第一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