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度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考核情况公示
来源: 海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4-24 10:3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通医保发〔2023〕73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绩效综合评价的通知》(海医保〔2024〕3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年终百分考核的通知》(海医保〔2024〕4号)要求,对我市相关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现将相关考核评分情况(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对评价得分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市医保局反映,联系电话:81878016,88921196。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度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得分公示表

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度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得分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