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长期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
来源: 海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3-18 17:25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通人社规〔2016〕28号)及《海安市政府关于印发海安市长期照护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海政发〔2019〕54号)精神,按照《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经我市失能评定专家组评定及评定专家委员会复核,周克云等19位人员符合海安市长期照护保险参保人员5级(重度失能Ⅲ级)标准,杨永玲等13位人员符合海安市长期照护保险参保人员4级(重度失能Ⅱ级)标准,翟素兰等45位人员符合海安市长期照护保险参保人员3级(重度失能Ⅰ级)标准,顾裕广等42位人员符合海安市长期照护保险参保人员2级(中度失能)标准,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3月2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海安市医疗保障局(长江东路10号)三楼照护保险窗口联系,联系电话:81878009。

附件:符合长期照护保险失能标准人员名单(2024.03.18)

2024年03月18日

符合长期照护保险失能标准人员名单(2024.03.1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