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信访局内设机构
来源: 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4-12-30 09:03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安市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调研、信息、宣传、安全、机要、保密、政务公开、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指导意见;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江苏省信访条例》规定,对有关单位及信访干部、信访群众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等工作;制定驻京、驻宁信访应急保障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相关工作。

(二)来信办理科(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网络信访科)。负责受理办理信访人给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市信访局及其负责人的来信;受理办理上级机关转送、交办、督办和市领导批办的群众来信事项;及时筛选重要来信信息报送领导阅示;负责重要来信信息的汇总、分析、反映和情况通报;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信事项;收集、筛选、整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的建议,汇总分析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重要建议,跟踪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建议事项办理情况;指导检查全市群众来信办理和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办理“市长信箱”来信;负责传真、电话和其他网上信访办理工作;及时筛选重要来电和网上来信报送领导阅示;负责重要来电和网上来信信息的汇总、分析、反映和情况通报;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电和网上来信事项;指导检查全市网络信访事项办理工作。

(三)来访接待科。负责接待市内外群众的来访;办理上级机关转送、交办、督办和市领导批办的群众来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来市集体上访和重大、异常来访突发事件;及时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汇总上报各地集体上访的动态;负责群众上访信息的汇总、分析和情况通报;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群众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负责我市越级上访群众的接待工作。指导检查全市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四)查办督办科。负责督查上级机关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查上级领导对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督查督办上级机关交办和市领导批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在督查督办信访案件中负责组织协调、联络工作,统筹指导信访督查工作;指导全市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指导检查全市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

(五)复查科(联席办综合科、政策法规科)。负责办理申请市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指导检查全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相关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接受信访政策法规咨询、答复等工作。

承办上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工作,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信访工作考核;负责拟订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对区镇和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组织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协调办理工作;协调处置全市群体性突出问题、群众越级上访和到非接待场所上访,配合处理在京在宁在通信访异常、突发事件,维护我市群众进京上访秩序;及时报告群众越级上访的重要情况。

(六)海安市信访接待中心。协助做好群众来访接待、来访事项协调处置等;负责受理办理各级领导信箱的来信、上级交办及市政府门户网站受理的网上信访事项;负责做好来访信息的统计汇总以及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事项的登记、录入、上报、核查等;负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为研判形势、把握规律、防范风险提供支撑;负责做好接访窗口的服务协调和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