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健康扶贫”人道救助项目执行报告
来源: 海安市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2019-12-16 18:3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党和政府人道工作领域的助手作用,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海安市红十字会按照海安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9年落实三年行动计划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工作意见的通知》的精神,积极组织实施“健康扶贫”人道救助项目,于2019年12月开展了2019年红十字“健康扶贫”人道救助活动,现将2019年项目执行阶段性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我市共募集“健康扶贫”人道救助项目资金32万元,11月20日,我会与市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红十字“健康扶贫”人道救助的通知”,对我市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中患病住院治疗和重症(可明确病种)维持治疗的,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政府(民政)医疗救助后,医疗自负费用仍有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家庭,实施补充人道救助。共救助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34户,发放救助总额32万元。

二、具体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健康扶贫”人道救助资金的募集。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健康扶贫”的有关文件精神,市红十字会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专项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等方案。于11月募集20万元“健康扶贫”人道救助专项资金,南通市红会配套12万元对专项资金进行了补充。

(二)明确救助标准流程,精心测算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市红会要求,我会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项目施行方案的制定工作,对各区镇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经过多次讨论、精心测算,参照“海安县红十字会‘健康扶贫’人道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对本次救助的程序进行明确:

1.救助的对象为市内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中患病住院治疗和重症门诊维持治疗的,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政府(民政)医疗救助后,医疗自负费用仍有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家庭。

2.资金来源由市红十字会专项募集和上级红十字会项目配套资金组成。

3.救助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既根据自负费用额度又结合家庭情况,既分段按比例救助又兼顾社会公平的原则

4.救助顺序按程序执行:新农合→新农合大病保险特殊政策→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城乡医疗救助→“江海健康扶贫资金救助”→红十字“健康扶贫”人道基金救助。

5.本次救助参考标准:根据镇村上报资料,市红十字会进行集中公示,并对上报资料逐户审核,经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本次符合救助对象共计234户,并制定分配方案如下:自付费用大于30万元,1人,救助10000元;自付费用10-11万元,1人,救助5400元;自付费用6-10万元,7人,每人救助5000元;自付费用3-6万元,8人,每人救助3000元;自付费用0.7-3万元,82人,每人救助1500元;自付费用0.2-0.7万元,94人,每人救助1000元;自付费用小于0.2万元,42人,每人救助800元。

6.救助程序:①个人申请: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由个人(或代理人),向市红十字会提供相应材料提出救助申请。②审核确定:资料审核后,由市红十字会根据救助标准集体讨论确定救助金额。③集中公示:对拟救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④发放救助金额:所有救助金通过银行打卡到救助对象。

7.申请救助所需提供资料

①海安市红十字会“健康扶贫”人道救助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经所在村(居)、镇(区、街道)审核盖章确认。

②身份证(或户口本)、银行一折通复印件。

③2019年度相关医疗票据复印件。

8.救助申办时限: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2月5日。

9.救助基金管理

①采取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办法。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募集补充,量入为出。基金帐户资金不足时,则停止进行补助或救助,若当年补助或救助后有结余资金则结转下一年。

②接受市审计局每年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向全社会进行公布。同时,接受上级红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③定期向市政府、市扶贫主管部门及上级红十字会报告资金管理、运行、使用情况。

10.资料归档。市红十字会建立专项台账资料,包括救助申请材料、公示情况、相关图片资料、《项目执行报告》等。

三、严格救助流程,精心组织实施

我会于2019年11月20日联合海安市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下发海红会〔2019〕8号《关于开展2019年红十字“健康扶贫”人道救助的通知》,专题召开全市各区镇农经站站长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布置,并提出相关要求:①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专人负责。②明确工作要求,统筹协调推进。③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精准帮扶。

截止2019年12月5日,共收到236户救助申请,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经市红会逐户审核,在海安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定234户为本次救助对象,按照分配方案采取银行打卡形式进行救助金的发放。

在救助过程中,我会落实专人负责,强化责任意识,并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审核把关,坚持集体研究,力求公平公正,严格执行阳光操作,邀请市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组全程监督,确保帮扶对象精准,一次申请,资金直接发放到位,不让群众多跑路。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由于募集的专项资金总额有限,仍有部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贫困人口没有得到有效救助。下一步我会将继续加大专项资金的募集力度,降低救助的门槛,提升救助比例,使更多急需救助的贫困群众得到帮助。在今后工作中,我会将按照市省、市文件精神继续将此项工作做细做实,同时注重宣传引导,深入宣传“健康扶贫”人道救助的目的、意义和实施办法,充分利用媒体、信息宣传栏、宣传手册等途径和形式,使“健康扶贫”人道救助项目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动员更多的爱心人士和企事业单位加入到此项活动,将“健康扶贫”人道救助项目打造成最具公信力的红十字品牌项目。

                             海安市红十字会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