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的首个整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宣传、贯彻、实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高效推动重点工作和民生项目,加快建设区域医疗服务高地,争当健康事业、健康城市、长三角健康一体化“三个”先锋,持续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 全面推进健康海安建设
(一) 强化组织推进
1. 全面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和健康江苏建设总体要求,牵头出台我市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召开健康海安建设推进会,统筹安排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责任领导:孙瑞根;牵头科室:爱国卫生科)
(二) 加大健康促进力度
2. 推进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完善市级健康科普资源库和专家库,广泛开展各类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保持在27%以上。(责任领导:孙瑞根;牵头科室:爱国卫生科)
3. 推进健康城镇和“健康细胞”建设。围绕营造健康环境、传播健康文化、构建健康社会、培育健康人群等重点,打造特色亮点和先进经验。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建设。鼓励规范开展健康镇村建设。推进健康企业建设,促进企业改善健康环境。推动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机关建设。(责任领导:孙瑞根;牵头科室:爱国卫生科)
(三)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4. 全面完成农村改厕任务。进一步做好旱厕填埋、整村推进和户厕长效管护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1.04万座户厕改造任务。(责任领导:孙瑞根;牵头科室:爱国卫生科)
5. 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动,组织春季灭鼠、夏秋季灭蚊蝇蟑等集中行动,改善城乡卫生环境。(责任领导:孙瑞根;牵头科室:爱国卫生科)
6. 巩固发展卫生创建成果。全面组织国家卫生城市暗访问题整改以及国家级综合评审工作。积极开展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推进全市省级卫生镇提档升级创建国家卫生镇;指导墩头镇、白甸镇省级卫生镇复查,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卫生镇复查考评,力争年底前国家卫生镇覆盖率达到40%。(责任领导:孙瑞根;牵头科室:爱国卫生科)
二、 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四)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7. 切实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逐步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动院长职业化建设。指导市中医院做好省级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适时在全市推广。(责任领导:季永东;牵头科室:机关党委、人事科)
8. 推动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实质运行,集中履行政府办医职责。2020年底前,全市所有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工作并对外发布,三级医院配备总会计师。(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财务科)
9. 进一步落实“两个允许”,探索采取“1+X”方式核定医院绩效。健全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推动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责任领导:季永东;牵头科室:人事科)
(五)规范医联体建设和管理
10. 进一步开展以三级综合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优化医联体章程,推动网格化管理,深化护理专科联盟建设,扩大辐射面,年内新增1-2个专科联盟。(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六)加大“三医联动”统筹力度
11. 协同推进“4+7”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面,加强对医疗机构用药目录管理和规范,指导和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时调整优化用药目录,保证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配备使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加成政策,规范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应用管理。(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12.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不断优化医院收入结构,建立公益性运行新机制。(责任领导:孙瑞根;牵头科室:财务科)
13. 公立医院基本药物品规使用比例提升10%,销售金额比例提升5%。做好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使用管理、分级承储和保供稳价工作。针对临床使用不规范、价格昂贵及用药金额占比较大的药品实施负面清单管理。(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医政医管科)
14. 协同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二级以上医院探索开展以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为补充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探索以县域医联体为单位实行总额预付制,适当降低患者自负比例。(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七)强化公立医院经济管理
15. 加强全成本核算和全面预算管理。县级医院建立并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强化内部预算管理。开展科室成本核算,加快信息平台建设,提高数据分析使用管理效率。(责任领导:孙瑞根;牵头科室:财务科)
16. 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会同市财政局做好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落实好相关单位信息系统改造与对接工作。(责任领导:孙瑞根;牵头科室:财务科)
三、 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
(八)加强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
17. 及时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修订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研究推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常态开展卫生应急演练,稳定卫生应急保障队伍,不断提高应急保障能力。(责任领导:孙瑞根;牵头科室:疾病预防控制科)
(九)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
18. 依托信息化建设,强化在线监测监管。全面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做好医院产科新生儿预防接种、儿童预防接种、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成人预防接种等预防接种单位的备案与管理工作。(责任领导:孙瑞根;牵头科室:疾病预防控制科)
(十)做好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
19. 加强质量控制管理,提升传染病监测报告系统运行效率。推动医疗机构基于HIS系统实现传染病报告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全覆盖。(责任领导:孙瑞根;牵头科室:疾病预防控制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
20. 指导医疗机构主动提供艾滋病监测咨询(PITC),动员有意愿者主动接受监测服务。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控工作。确保抗病毒治疗覆盖率不低于85%、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率不低于95%、全人群筛查率不低于12%。(责任领导:孙瑞根;牵头科室:疾病预防控制科)
21. 将结核病检查纳入新生入学和教职工入职体检的检查项目,做好学校结核病疫情周报监测,及时规范处置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努力减少并有效控制聚集性疫情。糖尿病患者和老年人群结核病症状筛查以及有症状者的X线筛查比例均达90%以上。2020年,结核病发病率降到35/10万以下,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90%。(责任领导:孙瑞根;牵头科室:疾病预防控制科)
(十一)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
22. 巩固国家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开展“三减三健”系列活动。(责任领导:孙瑞根;牵头科室:疾病预防控制科)
23. 继续开展国家及省级慢性病筛查与早期干预项目,强化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责任领导:孙瑞根;牵头科室:疾病预防控制科)
(十二)做好精神卫生规范管理
24. 加大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加强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推进国家癫痫防治管理项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不低于80%,在管患者规律服药率不低于60%,在管精神分裂症患者规律服药率不低于65%,持续不服药患者比例不超过20%。(责任领导:孙瑞根;牵头科室:疾病预防控制科)
(十三)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效
25.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100元,新增的5元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主要用于应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条线管理协同工作机制,强化业务指导、日常督查、绩效考核,明确镇村两级任务分工,落实补助经费。大力促进医防融合,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机结合,强化“移动随访平台”APP、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应用推广,切实减轻基层医护人员负担,提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水平。(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十四)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危险因素监测
26. 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加强学生缺课、学校环境、学生伤害等信息监测。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及健康干预工作。重点防控近视、肥胖、龋齿、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早期干预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引导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责任领导:孙瑞根;牵头科室:疾病预防控制科)
(十五)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工作
27. 推进卫健系统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强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管,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中企业标准的备案管理、跟踪评价和宣贯解读工作。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加强地方特色食品监测。规范食源性疾病监测与爆发调查流程,加强食源性疾病事件归因分析。开展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及食物成分监测工作,完善食物成分数据库。(责任领导:孙瑞根;牵头科室:疾病预防控制科、综合监督科)
四、 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十六)推动医疗服务质量实现新提升
28. 深入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充分应用“互联网+”技术,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加大临床路径管理推广力度,推进日间手术、日间病房和单病种付费。完善预约诊疗、远程诊疗等制度,满足医疗服务新需求。强化医患沟通制度,升级优化门诊服务,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推广多学科联合诊疗。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感受。(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
29. 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完善质控结果运用和考核评价机制。梳理并修订完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感染防控技术规范,持续开展高频次的督导检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强化医疗废物规范处置。(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30. 提升医疗机构基础护理质量,持续深化优质护理服务。突出抓好专科护理,加大老年、康复等专业专科护士培训力度。持续深化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探索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规范和延伸居家护理服务行为。(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31. 加快药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药师考核激励机制。二、三级医疗机构药学专业人员不少于本机构卫技人员的8%。加快药学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覆盖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病种70%以上。(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32. 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加强血液安全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进行血液安全专项督查工作。巩固完善医疗纠纷调处理赔新机制。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加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十七)推动急诊急救体系创出新特色
33. 推进“互联网+院前急救医疗”试点,充分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5G移动通信等技术,制订院前急救体系发展规划,改造升级120指挥调度系统,加强院前急救信息化建设,提升院前急救管理精细化、急救指挥调度智能化、院前院内服务一体化水平。(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十八)推动医院专科建设迈上新台阶
34. 优化重点专科结构布局,扶持薄弱专科发展,力争在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数量有明显突破。加快急危重症救治中心建设,促成1-2各有特色的名医工作室和专科医院。加强卒中、胸痛、创伤三大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快提升卒中专病防治能力。(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十九)推动服务监管和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35. 加大医疗行业监管力度,推进医疗服务监管信息化建设,规范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批及命名,严格诊疗科目、执业范围和科室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执业行为。(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36. 强化卫生行风建设,调整卫生行风监督员队伍,深化行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培育身边先进典型,总结提炼抗疫精神,提升行业美誉度和社会认同度。(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二十)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37. 加快社区医院和农村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做好高新区社区医院建设省级试点市评审,力争年内建成2个农村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做好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评价,落实“一院一策”,力争60%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3家达到省推荐标准。加强基层骨干人才培养,5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建成省、市级基层特色科室。(牵头领导:仲重阳;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38. 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积极打造基层高血压、糖尿病医防融合“精品”。曲塘中心卫生院开展在医联体、医共体建设背景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上下联动模式创新。曲塘、南莫、城东镇中心卫生院开展“三师共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创新课题研究。高新区中心卫生院建成1家省星级家庭医生工作室。雅周、南莫、李堡中心卫生院开展家庭医生预约上门和家庭病床服务试点,满足特殊家庭服务需求。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向社区、小区和家庭延伸,鼓励签约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养老院。2020年底,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达70%,重点人群基层首诊签约率达10%。开展以急救技能为重点的家庭医生团队服务竞赛。(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基层卫生与妇幼 健康科)
五、 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
(二十一)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39. 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开展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加快中医医联体建设。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40. 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快中医馆、中医阁建设,2020年底前,全市中医馆覆盖率达100%。组织开展全市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技能培训,全面推广应用适宜中医药技术,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覆盖率达100%。(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41. 加强中医依法执业监管,强化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做好质控中心日常管理,突出抓好中医病案与处方、中药药事、中医肛肠及非药物中医特色等重点环节管理,增加专项督查频次,规范全市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安全。(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二十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42. 突出中医经典特色,进一步推进中医经典病区建设。加强医院“治未病”科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健体、养生、文娱等活动,普及中医药知识,营造中医药文化生活氛围。(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二十三)推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
43. 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做好全国、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及基层工作站建设工作,开展市、县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出台我市名中医、基层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开展市名中医、基层名中医评选。(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二十四)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
44. 策应“一带一路”倡议,加强我市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推动海安市中医院与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 Nijod Shifo 诊所合作建立的“中国江苏-乌兹别克斯坦中医药中心”工作顺利开展实施。(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六、 强化重点人群健康保障
(二十五)扎实做好健康扶贫工作
45. 加强江海健康扶贫基金管理。拓宽基金筹措渠道,提高基金管理水平。指导监督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基金,细化资金审批程序,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得到及时救助。(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财务科)
46. 落实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完成医保结算、医院HIS与健康扶贫医疗补助等系统对接,实现各类扶贫政策同一窗口“一站式”结算。升级低收入人口患病情况系统,常态化开展健康扶贫患病情况定期报告工作。(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47. 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积极探索健康扶贫基金的筹集、管理、运行的模式与路径,切实做好合理控费工作,有效降低低收入人口自付比例。(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二十六)促进人口与家庭发展
48. 深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落实全面两孩配套政策。推进标准化母婴设施建设,全市建成5家“爱心母婴室”。加强人口监测调查,强化监测数据分析。(责任领导:蔡红卫;牵头科室:宣传教育科)
49. 提升家庭发展能力,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开展幸福家庭创建,积极申报“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项目”市级试点,全面提高家庭发展能力。(责任领导:蔡红卫;牵头科室:宣传教育科)
50. 研究制定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全市新增普惠托育机构2家。(责任领导:蔡红卫;牵头科室:宣传教育科)
(二十七)加大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力度
51. 加快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加强高危孕产妇及新生儿两个救治中心能力建设,力争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10万左右,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52. 继续做好妇女“两癌”检查,完成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免费避孕药具进医疗机构、进高校、进企业。(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二十八)加强老龄健康服务
53. 研究制订“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明确老龄委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规则。(责任领导:蔡红卫;牵头科室:宣传教育科)
54. 组织好“安康关爱行动”等活动。举办好“敬老日”系列活动。全年组织“银龄风采”进社区、进养老机构演出不少于20场。2020年,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参保率达到70%以上。(责任领导:蔡红卫;牵头科室:宣传教育科)
55. 深化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组织“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促进医院老年医学科发展,鼓励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增设康复护理床位。年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以上。全市新增3家社区护理站。(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宣传教育科)
56. 实施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全市6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提供一次基本健康体检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责任领导:孙瑞根;牵头科室:疾病预防控制科、宣传教育科)
(二十九)加强职业健康管理
57. 推进职业健康监管和技术支撑队伍建设,强化区镇属地监管责任。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加强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推进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建设。(责任领导:孙瑞根;牵头科室:疾病预防控制科)
58. 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重点职业病监测和风险评估。完成尘肺病防治攻坚和冶金、化工、金属丝绳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行动,相关用人单位的尘毒危害申报率、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新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及相关人员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责任领导:孙瑞根;牵头科室:疾病预防控制科)
(三十)做实做细干部保健工作
59. 做好机关干部健康体检和健康宣教工作,做优重点保健对象日常保健服务和健康疗养工作,做实离休干部“三有一落实”工作。探索建立跨区域健康体检、会诊转诊绿色通道。加快制度、硬件和队伍建设,推动干部保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升全市干部队伍健康指数。(责任领导:陈松梅;牵头科室:办公室、人事科、宣传教育科)
七、 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创新发展
(三十一)切实增强科研创新能力
60. 大力推进重点学(专)科建设,做好现状评估和对策研究,推动临床技术创新性研究和成果转化。市人民医院6个科室、中医院4个科室,通过加强与三甲大医院科室对口协作,提升重点专科建设水平。(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61. 积极争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三级医院市级以上立项课题数不少于上年度,二级医院在科研项目立项上有新的突破。(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62. 加强医学新技术推广应用,每个市级临床医学中心、重点学科年内引进2项以上填补市内空白的新技术。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引进10项以上国内外新技术。(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三十二)加大卫生健康人才引培力度
63. 完善市政府《关于实施“海陵名医工程”及其配套政策的意见》实施办法,组织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省、市组织的基层卫生人才招聘专场活动。(责任领导:季永东;牵头科室:人事科)
64. 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落实《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确保本、专科医学生做到“应培尽培”,做好全科医生转岗相关工作,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2020年,新增全科医生14名。(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65. 继续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培养对象填报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志愿。做好基层卫生管理人才和紧缺医学人才培训工作。(责任领导:季永东;牵头科室:人事科、医政医管科)
66. 落实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加大引进和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力度,鼓励和支持在职人员参加学历提升教育,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硕士学位以上医生比例力争分别超过50%和20%,三级医院博士学位医生比例力争分别超过3%。(责任领导:季永东;牵头科室:人事科、医政医管科)
67. 继续举办高层次医院管理和技术人才培训班。鼓励各单位选派优秀医务人员赴先进地区或出国学习,开阔视野,转变理念。各单位医技人员进修比例达3%以上。(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人事科)
(三十三)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68. 深度对接上海。推进六大工程和“102030”能力提升工程,各三级医院与上海三级甲等医院之间至少有3-4个以上的重点学(专)科实现全面对接。(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69.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通过推动“海安市中医院与乌兹别克斯坦塔中医药中心”建设工作,推广中医药在治疗疾病方面的优势及特色,为乌兹别克当地居民提供中医药治疗服务。同时,结合江苏省对外交流工作重点,积极参与外宣工作,开展中医药文化推广与传播工作,扩大中医药的国际影响力。(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70. 继续做好援疆、援藏、援青、援鄂、援外等各项对口支援工作。(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三十四)加快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71. 加快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组建工作专班,重点推进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市中医院急救中心科研教学楼、上湖医院建设工程、人民医院雅周院区病房楼工程、人民医院南莫院区门急诊病房综合楼工程、墩头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工程、白甸卫生院改扩建工程、开发区及高新区西南区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倒排序时、挂图作战,确保各项工程保质保量按时推进。(责任领导:季永东;牵头科室:财务科)
(三十五)提升卫生健康信息化水平
72. 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力争超过省级四级应用水平并通过国家级平台四级甲等测评。加快提升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三级医院力争达到五级水平。电子健康档案向签约居民开放率达到90%。做好健康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完善,开展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建设基层体检管理系统,实现对基层患者的体检数据记录,对特异症状的患者进行提示预警,通过系统持续记录患者的各项体检数据,为病情诊断提供依据。(责任领导:孙瑞根;牵头科室: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
73. 优化“互联网+医疗服务、健康管理、行业监管”工程,力争创新亮点在国家、省级层面推广。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规范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建设互联网医院。(责任领导:孙瑞根;牵头科室: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
74. 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确保海安市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及应用系统符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通过测评。推进实施信息安全整体解决方案。(责任领导:孙瑞根;牵头科室: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
八、 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
(三十六)加大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75. 继续推进医疗机构服务多元化监管试点工作。强化依法执业组织,建立一支协管员队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我管理系统,落实全面自查、专项自查和日常自查。推进医疗卫生诚信体系建设,在医疗美容行业为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开展行业内部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加强评价结果公示,在医疗行业内营造依法执业、诚信经营、争先创优的氛围。建立完善“一户一档”依法执业档案,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和信用指标体系、评价机制。(责任领导:蔡红卫;牵头科室:综合监督与法规科)
76. 注重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相结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及时公开。强化外部协同和内部联运,组织开展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开展互联网诊疗、学生近视防控“蓝盾护航”、游泳场所卫生、公共场所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责任领导:蔡红卫;牵头科室:综合监督与法规科)
(三十七)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执法
77. 以尘肺、化学性中毒、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为重点,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根据职业病危害风险和企业信用风险程度,探索实行分级分类监督,采取差异化监督执法,提高监督执法效能。(责任领导:蔡红卫;牵头科室:综合监督与法规科)
(三十八)提升卫生监督队伍能力水平
78. 按照南通市卫健委部署,组织开展联合监督行动,开展业务讲座、专题讨论、技能比武、案卷评比、执法观摩等活动,促进监督队伍理论水平和监督能力整体提升。(责任领导:蔡红卫;牵头科室:综合监督与法规科)
九、坚持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三十九)加强党组织和政治建设
79.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集体学习逐级巡听旁听制度,项目化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开展优秀党支部工作法案例征集和“我身边的共产党员”讲述活动。制定党支部书记年度责任清单。举办委直属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和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探索开展“争当维护核心的忠诚卫士,争当人民群众的健康卫士”主题实践活动。(责任领导:季永东;牵头科室:机关党委)
(四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80.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和引导,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正面宣传、文明创建和队伍建设,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支撑。(责任领导:季永东;牵头科室:机关党委、宣传教育科)
(四十一)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81. 依托“互联网+党建”,搭建机关党建工作新阵地。推行机关党员积分管理,促进党员日常管理监督落实落地。筹建机关书屋暨党群活动室,创建书香机关,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集中整治机关作风问题,有效提高机关效能。(责任领导:季永东;牵头科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四十二)大力开展行业党建工作
82. 开展争创“健康护航”优秀党建服务品牌活动,引导和激励全体党员干部不断提升素质能力和工作绩效。组织行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提高非公基层党支部书记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推动非公医疗机构党建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责任领导:季永东;牵头科室:机关党委)
(四十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83. 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做好源头把控,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切实用好“四种形态”;直面问题,推进巡察整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市委十项规定,加大党纪党规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开展“5.10”思廉日、“算账教育月”等活动,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纪法规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切实筑牢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责任领导:季永东;牵头科室:机关党委)
(四十四)统筹推进其他工作
84.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组织生活、理论学习和外出活动,丰富老干部晚年生活。开展系列文体活动,展示卫健系统职工时代风采,维护职工权益,增强队伍凝聚力。督促指导市直单位团组织做好换届工作,组织青年开展“四比一争”青春建功主题活动。(责任领导:季永东;牵头科室:人事科、机关党委)
85. 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民兵医疗救护专业队的建设和训练,不断提升民兵医疗救护专业队整组质效。认真做好现役军人、驻通军队干休所离休干部及其遗属就医优先诊疗和部队结对共建等工作,组织开展对革命功臣、军烈属、革命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的“献爱心活动”,促进拥政爱民、拥军优属工作跃上新台阶。(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机关党委)
九、 统筹做好各项重点工作
(四十五)做好重大规划实施和编制工作
86. 全面分析“十三五”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情况,跟踪指标实现、重点任务完成和重大工程项目的进展。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调研,研究落实卫生健康工作策略、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政策保障措施。(责任领导:孙瑞根;牵头科室: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办公室)
(四十六)协同推动长三角健康一体化发展
87. 围绕公共卫生一体化、深化中医药创新合作、健康科技创新、综合执法监督联动协调机制,以全面健康信息跨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为支撑,推动居民异地就医信息双向推送、医疗急救信息共享、血液管理系统信息互通、重大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动。(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疾病预防控制科)
(四十七)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
88. 认真做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传贯彻实施工作。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任务。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深入推进“宪法进万家”及“12?4”国家宪法日系列主题活动,自觉维护宪法尊严。(责任领导:蔡红卫;牵头科室:综合监督与法规科)
89. 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依法治理。(责任领导:蔡红卫;牵头科室:综合监督与法规科)
90. 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监管,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以及“不见面审批(服务)”。(责任领导:蔡红卫;牵头科室:综合监督与法规科)
91. 推进卫生健康政务服务规范化。做好承接、取消和下放的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落实衔接,及时清理不符合改革精神的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配合制定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实施办法,落实省市有关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医疗服务要求,有序放宽市场准入。(责任领导:蔡红卫;牵头科室:综合监督与法规科)
(四十八)切实维护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
92. 开展“三化解一规范”专项行动,强化源头预防化解,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营造依法信访社会环境,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责任领导:陈松梅;牵头科室:办公室)
93. 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消除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确保安全稳定。(责任领导:陈松梅;牵头科室:办公室)
94. 深入推进法治、平安医院建设,协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强化警医联动,保持高压态势。完善医疗机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探索建立通讯联频、警情联处、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提高涉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坚持预防为主,全面改善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坚持法治思维,努力提高医疗纠纷化解能力,进一步提高平安创建的工作实效。(责任领导:陈松梅;牵头科室:办公室、医政医管科)
95. 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加大生物安全监管及专项整治力度,组织开展生物安全相关知识培训,有效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责任领导:仲重阳;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
(四十九)切实加大工作督查力度
96. 加强督查,定期通报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指标、涉及卫健系统重点工作任务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医疗机构建设和管理、行业作风建设等工作;健全“四不两直”调研机制,多层次、多方面、多渠道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以问题、实效为导向,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促进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领导:季永东;牵头科室:机关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