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冬季公开招聘研究生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来源: 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12-14 14:29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海安市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冬季公开招聘研究生公告》,现将总成绩及取得体检资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体检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安市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冬季公开招聘研究生总成绩及取得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上午7:00在海安市公共卫生中心(海安市海安镇黄海大道西3号)主楼一楼大厅集合,海安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前往体检医院。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成绩通知单、体检费用400元(自备现金)参加体检,2024年毕业生须当场上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2.应聘人员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等。因体检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当天务必空腹参检。

3.正处于孕期、生理期内的女性应聘人员应主动说明情况,部分体检项目可暂缓体检,后续补检。孕期应聘人员需提供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

4.体检工作是考录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应聘人员携带的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须上交集中保管,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个人信息,亲友不得尾随。对报考者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可能影响录用的疾病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别提醒:对体重、视力、血压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复测,事后不再安排。同时,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举报监督电话:

海安市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监组,联系电话:0513-88861076。

附件:

海安市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冬季公开招聘研究生总成绩及取得体检资格人员名单.xls

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