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wjw/2021-00087 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安市卫健委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4-10 发布日期: 2021-04-1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2020年全市中医药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中医药工作要点
来源: 海安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1-04-10 10:51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0年全市中医药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紧紧围绕健康海安建设,以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为统领,坚持人才优先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重点、补短板、展优势、提能力,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大力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加快推进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普及中医药健康文化,努力扩大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独特作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学习贯彻中医药发展政策

1.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

2.继续开展《中医药法》等法规学习宣传,深入推进《中医药法》的贯彻落实。

二、提升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3.落实医院评价和绩效考核制度,提高中医药使用率。

4.加强中医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强化质控管理,突出抓好中医病案与处方、中药药事及非药物中医特色等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的管理,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5.继续加强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海安市2020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

6.不断提升专科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对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及南通市级重点专科的管理,指导海安市中医院骨伤科、脾胃病科申报省级中医重点专科。

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7.加强中西医协作,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8.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覆盖率。加快全市中医馆建设,2020年全市中医馆建设覆盖率100%;继续推进全市中医阁建设,推广适宜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应用的中医药技术,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100%。进一步完善基层中医医疗机构网络信息化建设。

9.组织做好本地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的申报工作。

四、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

10.支持跨行业、跨领域、跨学科中医药科技合作,提升中医药学科研水平。推动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创新研究,鼓励我市有条件的机构积极申报省级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11.创新中医院服务方式,引进名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推动名老中医诊疗经验的数字化传承。

五、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2.健全中医药人才培养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各级各类中医人才培养项目。

13.强化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应用能力培养,组织开展覆盖全市所有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技能培训,年内培训人数不少于150人;提升中医经典理论在临床中的应用能力,组织开展中医经典诵读大讲堂系列活动,年内培训人数不少于150人。

14.做好全国、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工作站和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工作,开展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起草、制定我市名中医、基层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开展市名中医、基层名中医评选。

六、继续实施江苏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

15.实施中医中药中国行——2020年江苏省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组织开展主题宣传、第十届“中医药就在你身边”中医药健康文化巡讲活动、海安市“文明实践中医药健康行”大型义诊等活动,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作品创作。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七、推动中医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6.加强中医药对外合作。把握长三角一体化的机遇,深化我市中医院与外地名院、名校合作,鼓励建设合作医院、开展技术帮扶、学科建设、科研共建、人员交流等多形式合作,全面接轨优质医疗资源。

17.支持中医机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鼓励海安中医药走出国门,与国外医疗机构开展各项技术帮扶、技术互惠合作。继续深化“中国江苏-乌兹别克斯坦中医药中心”项目建设,结合江苏省对外交流工作重点,积极参与外宣工作,开展中医药文化推广与传播工作,扩大中医药的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