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海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1-01-26 15:35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条,其中公开指南1条、公示公告60条、部门动态79条、机构概况及领导分工信息4条、人事信息1条、部门预决算(含“三公”)4条、政策文件3条、部门信箱办理3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由各信息撰写人提供稿件,经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审核后公开上传。

(二)建立考核机制。为进一步宣传海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事业,提高我局信息报送质量和水平,我局出台《关于印发2020年海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与科室目标绩效奖励挂钩。

(三)多种渠道发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有以下渠道:中国海安门户网站文广旅局栏目、海安文旅微信公众号、海安博物馆微信公众号、书香海安微信公众号等。在实时更新网站信息的同时,积极向宣传部、学习强国、南通市文广旅局等投稿,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本系统相关信息,认真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工作。

(四)多种形式互动。为加强与社会的信息互动,我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依托网站开展网上公示工作。二是所有信访信件均按期办结,妥善引导化解信访群众诉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7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

-1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4

0

9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40

36539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信息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与群众互动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要进一步延伸。

2021年,我局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增强信息服务功能。对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和研究,规范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