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文化艺术中心消防器材即将过有效期,拟采购一批消防器材,具体明细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预算资金为45271元。
序号 |
型号 |
类型 |
数量 |
1 |
MF2/ABC4 |
干粉 |
502瓶 |
2 |
MF2/ABC2 |
干粉 |
8瓶 |
3 |
10-65-25 |
水带 |
231根 |
二、质量保证及期限
1.乙方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产品。
2.乙方所供产品需符合消防要求,具备认证证号,提供合格证等,日期不得早于2020年11月15日。
3.乙方需于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将消防器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更换,安装、运费、人工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付款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货物及服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款95%,留5%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予以支付。
5.售后服务: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质保期内由于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和损坏,供应商负责免费上门修理或更换。
三、谈判需提供的相关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登录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四、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16日上午9:00在文化艺术中心五楼523会议室报名并参加谈判,逾期将不予参加。采用现场多轮报价方式,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符合采购条件的最低报价为最终成交价。
现场联系人: 周富萍 88812063
海安市文化艺术中心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