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海安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重点要求,紧紧围绕文广旅中心工作,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举措、取得成效及特色亮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法律知识视作基本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强化执掌法律法规学习,坚持全系统干部年度述法、新进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将业务培训和普法学习有机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做到常学常新,常学常用。通过党组会、办公会、专题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反有组织犯罪法》、《行政处罚法》和《安全生产法》等,今年共组织党组中心组、全体工作人员学法10次,观看电教片2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考试2次,执法人员每月抽考1次。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确保人员学习时长。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提升队伍依法履职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强劲。一是夯实基础,构建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巩固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博物馆建设成果,不断完善硬件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了管理服务水平。完成“乡村大舞台”、“村史馆、村级艺术馆”基层文化平台建设106家。二是紧扣热点,统筹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组织创作小品语言类作品近10件;书画类作品20余件;舞蹈类作品7件,摄影类作品1件。创编《馅饼》、《爸,我们等你回家》、《今天我加班》等优秀法治小品,以法治文艺润养人心,促进法治习惯养成。三是文化产品供给进一步丰富。全年高质量组织实施“三送”工程,完成送戏195场,送展览100场,送培训100场。开设公益培训班35班次;大剧院高质量演出55场;“乐一天”农民艺术节完成231场;“万里千家”惠民文艺演出完成924场。持续开展“市民文化季”系列活动100余场。在文化惠民服务中增加法治类节目在演出活动中的比重,在寓教于乐中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2.服务质效进一步提高。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将行政权力事项委托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确保三集中三到位。明确责任科室,细化工作分工,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动态维护“江苏政务服务网”行政权力事项。编制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478项。梳理通城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行政权力2项,完善归集电子证照清单,打通信息壁垒,不断提升服务效能。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对文广旅工作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3.管理绩效进一步提升。不断加强文旅市场监管工作,采取专项检查、日常巡查、互联网+监管、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聚焦内容违规、不合理低价游、未成年人保护、无证经营等文旅市场热点问题,今年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2400余人次,检查文化旅游市场各类经营单位800余家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1起,其中“扫黄打非”领域治理效果明显,取缔“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出版服务”的违法行为1起、“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5起,查缴涉黄涉非书刊2523本、音像制品156张,切实维护了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营造了良好、稳定的社会文化环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的情况
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述职述安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年初本局主要负责人与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年终总结把依法行政作为述职的重点。制定《文广旅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年的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风险防控、信用监管、联合奖惩等制度,坚持日常工作开展和重大决策必学法、必问法、必用法。明确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全面贯彻执行“三项制度”要求,编制自由裁量清单,做到执法行为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合法合理、记录完整。
(四)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的情况
一是增强公众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二是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主动通过实地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基层,掌握真实情况、摸准问题症结,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情况,为重大决策提供参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防范法律风险、规范行政行为中的作用。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通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的方式,严格实行民主讨论、集体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情况
1.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政府网站公开权利清单,执法活动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违法行为及法律依据,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将处罚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以及告知行政听证、复议、诉讼权利。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保护双方合法权益。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案件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扎实推进“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以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法律知识学习和实际案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29次集中学习,7次个人自学和2次学习研讨。在提升法律理论素养的同时,通过不断实践的方式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知识竞赛。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在南通市组织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中获团队三等奖,单项二、三等奖。
3.创新工作机制,提升行政执法合力。加强与宣传部、公安局、交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多组力量监管市场的态势,开展了私人影院、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旅游包车、不合理低价游、养老诈骗等专项行动。探索“互联网+”执法新模式,一方面充分利用监控平台,借助科学管理手段,实施文化经营场所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另一方面加大科技装备在执法中的应用力度,实现在执法过程中通过移动设备随时调取场所信息、审批信息、检查信息、处罚信息等。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广泛宣传并发动社会各界提供违法经营线索,凡报必查、查必有果。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情况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党组书记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通过正风肃纪、强化纪律约束,作风建设,使我局焕发新气象、纪律建设取得新成效。办理了市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12件、协办件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10件,协办件9件。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财务和工程招标等工作,重大行政决策坚持对外公开,逐步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箱、电子投诉信箱、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做好记录,及时处理投诉件,建立相关台账,做好资料存档工作。今年办理12345热线投诉举报事项54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工作报告法治工作建设情况,制定文广旅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并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决策水平。二是有效落实年度《海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主要负责人亲自抓部署,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加强对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三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0次,分析研究依法行政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截至目前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
三、存在不足与原因
一方面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能力需进一步提高,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履职意识也有待增强。另一方面科技执法能力有待加强。近年来网络已日趋成为扫黄打非工作的主战场,在技术力量和专业人才配备方面存在不足,网络案件落地查人难。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规范体系,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依法依规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其范围,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行规范,积极发挥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作用。
(二)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禁止“一刀切”。通过业务培训、比武练兵、以赛促能等方式,着重加强现场检查、远程勘察、执法案卷制作等方面的能力提升,避免简单粗暴执法,厚植为民情怀,锻造精兵强将,实现向规范、文明、公正执法转变,助力文旅市场繁荣健康发展。
(三)创新普法方式,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增强法治宣传工作实效,继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文旅领域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同时兼顾协同工作和社会公众需求开展宣传。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创造更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全民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