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开展慰问驻海部队、重点优抚对象、困难退役军人等群体。
2.做好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提标发放工作。
3.联合残联摸排残疾军人、残疾退役军人需求,聚焦康复、就业等领域研究专项保障政策。
4.开展2026年“四访四送”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活动对象摸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