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数据管理,提升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统计局《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方案》及省市统计局相关文件要求。
二、相关工作机制
(一)强化内部联动。成立局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各项任务,定期研究和协调解决统一核算和数据质量控制中的重大事项。综合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工业统计科、海安调查局定人定岗,负责本专业领域对应的分行业增加值基础数据的全流程管控,共同做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办公室围绕高质量发展考核和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要求,进一步完善局绩效考核办法和评优评先机制。
(二)强化部门联动。建立由常务副市长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组织协调解决统一核算工作重要事项。综合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工业统计科、海安调查局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职能科室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统计业务联动工作机制,依规共享在库“四上”企业名录,协商解决相关业务问题和具体事项。切实做好联网直报平台数据和部门数据管理,提高基础数据质量,增强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指标的支撑度。
三、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基础数据质量管理。建立台账,完善制度,切实加强统计源头数据管理。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完善名录库更新维护机制,做好达到“四上”标准企业有序入库和不符合“四上”标准的企业有序退库等工作。指导督促统计调查对象沿用“四经普”方案要求填报财务指标数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申报资料明显不符合实际的,应当据实填报。密切关注重点单位变化,加强与用电、税务等相关数据比对,及时做好核实纠正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数据监测审核。加强对基础数据的监测审核,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全面理解把握统一核算的主要内容,加强数据内部逻辑性和外部匹配性检验,对出现异常波动、背离经济社会实际增长趋势、与地区生产总值等主要指标数据协调性、匹配性、支撑度不强的数据要认真核实,确保主要统计数据能够全面、真实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方法学习研究。认真组织《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和核算制度方法的学习,组织统计系统及各相关部门进行业务培训,普及统一核算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对基层的业务指导。
(四)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抽查监督。健全数据质量抽样监督机制,落实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作为统计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和调查对象的知晓率和执行度。对发现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区镇和单位,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四、各科室责任
局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围绕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组织调动各方力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高质量组织年定报数据生产,确保全市统计数据质量有显著提升,客观真实反映经济运行态势和趋向。
综合统计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定期组织召集相关专业科室分析行业发展形势、存在问题及专业工作的着力点,促进专业工作更具针对性;做好与南通市局核算处汇报沟通工作。
相关专业:工业、服务业、贸易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劳动工资、农业等专业负责提供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支撑指标数据资料;组织学习核算业务,培养业务骨干,围绕核算需求统筹安排业务工作,定人定岗,负责本专业领域对应的分行业增加值的数据收集与审核,配合做好核算相关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向市有关部门定期沟通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及相关专业数据情况,共享在库“四上”企业名录,落实相应部门职责,研究解决相关业务问题和具体事项。
办公室(执法监督科):进一步修改完善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将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履职尽责、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局评优评先工作机制。结合各专业科室提供的弄虚作假、瞒报漏报重点可疑线索,组织力量进行统计核查,查实违法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并曝光;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将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作为宣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和调查对象的知晓率和执行度。
普查中心:负责基本单位统计和名录的更新维护;围绕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加强与局专业科室联动,做好相关业务保障;做好与市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