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海安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1-12 14:12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南通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海安市统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联系(联系电话:81868256,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

一、总体情况

我局在2023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准确的公开信息,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海安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以及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全面及时的发布政府信息,2023年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总数109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关简介11条,政策文件2条,公告公示2条,问答知识库3条,规划计划5条,统计信息21条,部门预决算1条,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2条,重大民生信息3条,人事信息2条,部门动态53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其他2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程序化、规范化畅通政府信息申请渠道,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全年答复保持“零复议”、“零诉讼”。

(三)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方面。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按照月度、季度、年度及时发布海安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统计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积极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公开部门动态、工作计划、组织架构、统计信息等内容,坚持便民导向,强化数据开放,实现统计数据的“可见、可查、可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责任追究,建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一事一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核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持续规范信息公开栏目和内容,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强,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接下来,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办理程序,加强日常监督,提高网站数据更新频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

(二)统计数据解读不够深入,主动公开内容有待充实。接下来,将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热点问题,加强统计调查分析和信息梳理,做好数据解读,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不够丰富,宣传渠道有待拓宽。接下来,将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利用统计法治宣传、志愿服务、法治热线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2024年,我局将继续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任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强化信息发布解读,提升统计服务效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情况,无其他需要的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