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统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31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安县统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度海安县统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根据《条例》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16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全面落实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度较高。
(一)健全组织机构,强化信息公开落实。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作,落到实处,我局及时进行部署安排,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以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的领导机制,明确办公室为工作机构,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为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局建立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信息上网审批制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做到按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使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积极开展工作,提升信息公开效能。我局围绕统计工作主要职能,在抓好信息全面公开的同时,讲求实效,突出重点,力求提高信息公开的运作效率。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公开,围绕保证群众民主监督权力,抓好重大决策的公开。在增强统计工作的透明度上狠下功夫,通过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和统计信息网,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职责范围、办事指南、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等予以公开,做到形式多样化、内容规范化。
(四)认真组织学习,加强信息公开培训。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教育,安排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材料,提升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强化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我局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4条。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
1.政府网站。通过中国海安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和海安县统计局网站发布相关信息,方便广大市民查阅。
2.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服务中心。配置了电脑、复印机等设备,方便公众查阅利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统计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没有应公开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
政申诉的情况等
2014年,我局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要进一步延伸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按照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程序,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作用,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海安县统计局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