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0-04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安县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海安县统计局设4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

(一)办公室(法制科与其合署,挂“监察室”牌子)

承担综合协调、管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文秘、政务信息、档案、安全、保密、信访、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岗位目标考核、经费预算、结报、资产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党务、宣传、纪检、退休干部服务、工会、妇女以及机关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牵头组织、落实县委、县政府交办局机关的各项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负责县镇统计系统统计干部教育、统计文化、学会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人员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评审和从业资格认定、考核、年检工作;受省统计局委托,承担江苏省统计局海安调查局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管理、承办并督办各种统计法律文书及相关案卷材料;审核统计检查证、统计调查证,并对其使用情况实行备案;审批或备案各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监督本局各工作机构、海安调查局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行为;负责本系统监察工作。

(二)综合统计科

承担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核算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和人口、劳动工资、行政事业单位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提供有关专业统计数据并进行质量检查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做好部门统计项目的组织协调和数据的备案;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开展社会发展评估,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提供全县以及各镇的经济、社会、科技综合性统计资料;发布综合统计信息,编辑出版《海安统计年鉴》等统计产品;负责苏中地区及县(市、区)的统计信息交流工作。

(三)工业统计科(挂“能源统计科”牌子)

承担组织实施工业、能源、交通运输、科技等统计调查制度;做好规模以下企业抽样调查、景气调查等工作;综合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专业统计数据;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基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单位的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做好抽样调查网点的维护与管理。

(四)服务业统计科

承担组织协调全县部门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服务业、商贸流通企业、外经、旅游业、文化产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组,作为县纪委的派驻机构,相关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