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海安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海安委〔2020〕9号)精神,制定海安市统计局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国家、省、南通市、海安市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线,突出以人为本,动员各科室广泛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安全生产系列活动,全面提升全局人员安全素质,增强法治意识,凝聚社会共识,发出安全生产最强音,激发安全发展正能量。
二、活动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内容
1.开展一次主题教育。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活动月”会议精神,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主题,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讲安全,使所有干部职工受到教育启发,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2.加强安全检查。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主题,组织发动全体干部职工,针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开展自查互查,认真排查梳理自身安全风险,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行为。加强节假日值班制度,强化应急值守,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围绕“学法律、守规则,防风险、除隐患”主题,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做到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两手抓。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用生动案例警醒干部职工时时树立安全意识,处处做到遵章守纪,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认真组织全体参加“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平台的知识竞赛,通过新媒体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线上线下安全教育培训同时进行,提升宣传教育效果和全员法治安全素养,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走深走细走实。
4.进行一次安全培训。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新《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紧急情况及事故处置、安全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维护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培训教育,强化和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筑牢安全防线,严守安全底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全市统一组织的一项重要活动,是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要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保障资金,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科学组织实施。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充分发挥宣传作用,通过公共宣传栏、手机短信、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组织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声势,发出最强音,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三)紧贴实际,务求取得实效。
坚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面向职工,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务求活动实效。要把活动效果向纵深延伸,有力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确实达到以月促年的效果。
(四)及时总结,加强信息反馈。
要在认真抓好各项活动的同时,加强活动信息的跟踪采集,掌握活动相关动态,发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活动中的亮点、特色工作进行提炼,及时总结报送给市安委办。
海安市统计局
202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