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发(财政)局,各镇统计站,本局各科室、城调队、普查中心、海安调查局:
现将《海安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安市统计局
2020年5月19日
海安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
为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营造统计氛围,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创新监管方式,实施公正监管,在统计行政执法活动中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不同程度存在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切实提高监管效能,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1.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在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检查时,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执法自由裁量权。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息系统的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实现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之间的随机匹配。对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2.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示。我局制定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并向社会公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及时更新执法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所纳入人员应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涵盖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录入检查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职务和执法年限等信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优先安排新入职人员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证件。
4.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事业现状和监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较高的监管对象,可优化随机抽查频次;对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较低的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实施重点检查。
5.切实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和公开。对随机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对有重大违法行为的监管对象要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形成有效震慑。其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在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内容同步推送至本级政府相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6.推进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逐步建立健全监管对象统计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统计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并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及时向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住建、水利、发改等部门及行业协会通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共享。推进建立跨部门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切实增强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
7.加强宣传培训工作。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媒体等广泛宣传,让社会公众充分知晓。通过对局系统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或列入行政执法编制的人员进行“双随机、一公开”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成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统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市统计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贯彻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针政策,统筹统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柏慧任联络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作用,切实维护统计形象。
2.抓好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在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抽查,将各项工作列出清单,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确保本行政区域统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手段,全面推进统计信息化管理工作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有机结合,切实提高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