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海安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7-02-22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7年,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市县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积极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扎紧制度笼子,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范,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干部队伍。


一、责任内容


(一)夯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落实


1.党组切实担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党委(党组)对党内监督负主体责任。局党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强化党内监督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有效落实各项监督制度,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实践“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挂帅又出征,对本单位政治生态和干部健康成长负责,把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贯穿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各环节。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细化责任清单,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2.纪检组要切实履行专责监督职责。党内监督条例强调,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局纪检组要准确把握“专责”这一新的职责定位要求,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协助党组压实责任,深刻剖析发案规律,查找体制机制漏洞和制度建设中的薄弱环节,督促建章立制,促进源头预防与治理。认真落实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双签字”制度,严格把好干部选任廉政关。要紧盯“关键少数”、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和“三重一大”事项,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3.进一步提升“两个责任”落实的质效。强化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体系,记好工作纪实簿,使考评工作更有依据;通过月度对账、季度查评、年中专项督查和年底检查考评,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过程管理和监督检查;强化“一案双查”,加大追究力度,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不力的,严格追究问责,真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二)严明党纪党规,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班子成员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从领导干部抓起,坚持以上率下,通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切实增强自律意识和表率意识,不断提升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严守党的纪律规矩,诚恳接受各方面监督。要坚持严字当头,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氛围,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2.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和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党的各项纪律严起来、立起来,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触碰不得的硬约束、高压线,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及时处置涉及提拔人选的问题线索,严肃认真开展核查工作,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3.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敢于较真、敢于担当,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认真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现象,坚决纠正、严肃问责、公开通报,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紧紧围绕落实全县“十三五”规划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检查,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纠正、严肃查处,确保政令畅通。


(三)坚持常抓不懈,加强作风建设


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十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海安县推行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实施意见》《海安县公务接待申报备案制度》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严防死守,紧盯年节假期,加大日常督查力度,健全完善作风建设联动督查机制。严格问责通报,对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一律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支持县委县纪委对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2.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切实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主题教育,严格实施作风效能周检查、季度通报制度,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慢为等行为。按上级要求开展领导干部近亲属从业行为专项治理,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挂证取酬等问题专项治理。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形成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合力。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大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的督查,开展“亲民惠企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支持推行容错纠错机制,对改革发展中的失误和问题,查清事实,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3.献力净化社会风气。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接访下访、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等制度,开展“走帮服”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的动态分析,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道德修养,培育良好家风。充分发挥教育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组织参加县重点岗位中层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轮训,利用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学纪知纪守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关注县“海陵清风”微信公众号,深入挖掘海安廉洁文化资源,讲好廉政故事,宣传勤廉典型,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的良好氛围作出统计人应有的贡献。


(四)用好“四种形态”,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氛围


1.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紧盯违反“六项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把执纪审查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上,强化“不敢腐”的氛围。提倡实名举报,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切实提高信访举报有效性。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密切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对违法党员及时作出纪律处分。


2.提高“四种形态”实践水平。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切实贯彻县委《 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试行)》,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进一步细化“四种形态”运用机制,着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推进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实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制度化。在党纪党规的框架里,在查清事实的前提下,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精准认定、准确发力,科学实践“四种形态”,努力实现执纪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强化电子监察和预警防范,常态化开展对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公务消费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反面教材作用,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找准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


4.以强有力的问责推进标本兼治。切实用好问责这个利器,严格落实问责条例,抓住“关键少数”,突出问责重点,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都要严肃问责。要抓住典型问题,加大曝光力度,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着力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五)强化行风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1.锤炼忠诚品格,提升履职能力。强化学习教育,把对党绝对忠诚放在统计行风建设的第一位,作为对统计党员干部最根本的政治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四个自信”,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增强统计党员干部政治上的定力。努力把第一种形态的实质要求有效落实在局党支部、党小组层面,落实到日常监督管理之中。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重点学习掌握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以及统计法、江苏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和实践方法,开展专题研讨,促进学思践悟


2.坚持责任在肩,勇于担当作为。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督促统计干部要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依法依规做好统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求真”要求,“敢”字当头,不当老好人,不怕得罪人,敢于动真碰硬,坚决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权威,不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的,要批评教育、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纪律责任。督促全局在完成好统计职能工作的同时,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双招双引”、房屋征收等各项重点中心工作任务。


3.主动接受监督,永葆干净纯洁。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主动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率领全体统计人员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修身做人、干事创业,不断提升统计行风建设水平。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按照“从严治党”要求,心存敬畏、秉公用权,严守规矩、廉洁从政。教育统计党员干部严格自律、防微杜渐,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干干净净地为党和人民工作,为我县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领先作出新的贡献。


二、责任分工


  按照“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上下级互相监督提醒”的原则,局党组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纪检组履行专责监督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对本人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一岗双责”责任。局党组书记为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局纪检组长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


  三、责任考核


  (一)考核内容。领导干部落实责任清单情况及述职述廉情况,各队科室、海安调查局落实责任制情况。


  (二)考核方式。局党组把责任制执行情况列入工作目标和年度总结。局党组和局纪检组按要求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履行“两个责任”工作。责任考核与民主测评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党员等相结合,副科级以上干部年底述职述廉述法述安一次,一般干部年底报告廉洁从政、依法履职情况。遇有特殊要求,随时报告相关情况。


  (三)结果运用。把考核情况作为评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把考核情况作为制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措施的重要依据,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把是否履行反腐倡廉职责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标准,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把考廉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以此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推动责任制工作落实。


  四、责任追究


  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除对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外,对有关领导也要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本人及相关队科室在评先评优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1:海安县统计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


附件2:海安县统计局各队科室、海安调查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


 


                                 海安县统计局


                               2017年2月22日


 


抄送:存档。


附件1:


海安县统计局2017年党风廉建设任分解表


总负责:  花 平



目  标  任  务



工  作  要  求



直  接


责任人



党风廉政建设、作风行风建设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



年初有计划方案,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党组专题讨论一年不少于两次。



花  平



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学习教育,增强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的政策决定;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如实提供统计数据。



花  平


邓木林


陶荣平



履行好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提高监督的有效性



民主集中制制度健全,做到决策有程序、议事有规则;对本单位的重大决策、重要项目、重大资金使用、干部任免等问题需集体讨论通过。



花  平


邓木林


陶荣平


刘海凝


王 庆



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能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实际问题,对民主生活会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认真地加以解决;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在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整理后向党组成员反馈,整改措施和结果及时向党员干部通报。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加强对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



花  平


陶荣平



强化党的纪律教育,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十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各级纪委会议精神,组织好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活动



强化党的纪律教育,贯彻党风廉政法律法规和各级纪检组织要求,受教育面达100%。组织收看党风廉政教育专题片不得少于2次,观看率不得低于90%,副科级以上干部观看率达100%。


八项规定等廉政制度和统计行风建设制度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全面落实。认真组织深化作风效能主题教育,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统计行风建设标准达到上级要求。



花  平


邓木林


陶荣平


刘海凝王  庆



严格执行廉政规定,确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坚决惩治腐败,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县的相关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执行中央作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机关党组织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立足于加强教育,着眼于防范,经常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查处,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



花  平


邓木林


陶荣平


刘海凝王  庆


 



强化“主体责任”及统计行风建设管理



对局党风廉政和统计行风建设履行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强化对局全面工作监督管理。



花  平



强化“一岗双责”和对分管范围的监督管理



完成“班子成员责任清单任务”和对综合科、服务业科负责人进行监督管理



邓木林



加强“监督责任”和对分管范围的监督管理



完成“纪检组责任清单任务”和对监察室、法制科负责人以及全局相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陶荣平



强化“一岗双责”和对分管范围的监督管理



完成“班子成员责任清单任务”和对海安调查局、城调队负责人进行监督管理。



刘海凝



加强“一岗双责”和对分管范围的监督管理



完成“班子成员责任清单任务”和对办公室、工业科、普查中心负责人进行监督管理。



王  庆




附件2:


海安县统计局各队科室、海安调查局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


 



目标任务



工  作  要  求



直  接


责任人



办公室


(监察室)



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和各种庆祝活动,接待工作遵守厉行节约的规定;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认真执行办公用品政府采购等制度;做好廉洁自律工作;对办公室人员加强讲政治、守规矩教育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对全局人员廉政、效能、作风、行风建设等事项进行督查;对办公室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钱安云



综  合


统计科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管理,重视政风、作风、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质量;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做好廉洁自律工作;对综合科人员加强讲政治、守规矩教育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效能、作风、行风建设等事项进行督查;对综合科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王丽



服务业


统计科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管理,重视政风、作风、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质量;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做好廉洁自律工作;对服务业科人员加强讲政治、守规矩教育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效能、作风、行风建设等事项进行督查;对服务业科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顾  钧



工业


统计科


(能源


统计科)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管理,重视政风、作风、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质量;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做好廉洁自律工作;对工业科和能源科人员加强讲政治、守规矩教育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效能、作风、行风建设等事项进行督查;对工业和能源科统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邓玉祥



法制科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管理,重视政风、作风、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质量;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做好廉洁自律工作;对法制科人员加强讲政治、守规矩教育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效能、作风、行风建设等事项进行督查;对法制科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蔡正生



城市经济


调查队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管理,重视政风、作风、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质量;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做好廉洁自律工作;对城市经济调查队人员加强讲政治、守规矩教育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效能、作风、行风建设等事项进行督查;对城市经济调查队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沈松慧



普查中心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管理,重视政风、作风、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质量;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做好廉洁自律工作;对普查中心人员加强讲政治、守规矩教育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效能、作风、行风建设等事项进行督查;对普查中心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许云秀



海  安


调查局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管理,重视政风、作风、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质量;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做好廉洁自律工作;对调查局人员加强讲政治、守规矩教育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效能、作风、行风建设等事项进行督查;对调查局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吴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