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安市统计局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各项工作举措,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持续推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与依法治统有效统一,积极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海安新实践提供统计法治保障。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决扛起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1.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落实,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责任,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传达贯彻《海安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文件精神,以及上级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协调联动、业务科室分头落实,统计法治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2.全心凝聚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共识。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局全体人员会议专题学习宪法、民法典,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等有关内容,做到深学笃行践行。进一步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扩大统计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覆盖面和影响力。4月26日,南通市统计局副局长曹亚军到海安市委党校为2024年春季学期主体班学员作题为《立足统计法治 履行统计监督 为南通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法治保障》统计法治专题讲座。开展以区镇、街道、村、“四上”企业统计人员为主体的统计业务知识培训时实行“第一议题”法治学习,全年累计53次,覆盖3770人次。
3.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对照落实2024年海安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年度统计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工作计划从加大统计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逐项细化具体化统计法治建设的工作举措和工作要求,确保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思路清、方向明、任务实。我局始终把依法统计摆在重要的位置,狠抓落实,使全市统计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今年,印发《海安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数据控制的工作意见》,结合往年数据质量控制文件,健全数据质量控制制度,扎实推进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化、统计数据质量台账规范化,全面压实全面防范和严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责任。
4.健全完善法治政府法律体系建设。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签订了《海安市统计局聘请法律顾问协议书》。《协议书》约定法律顾问在统计规范性文件制定、统计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重大决策过程中涉及法律问题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意见、建议和策划等法律服务,并就海安市统计局涉及统计业务、经济、劳资、行政管理、知识产权、合同签订等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升审查质效,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杜绝行政规范性文件“带病出台”和“带病运行”。
(二)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1.认真组织传达贯彻。市统计局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新修改统计法精神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工作。10月21日,市委召开市委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统计法,强调要深刻认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政治性、时代性和方向性,不断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我局多次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学习贯彻统计法。
2.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把学习贯彻统计法作为当前统计系统一项重要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相结合,针对不同对象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统计法学习纳入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法治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围绕重点任务推动落实。健全统计数据动态监测体系,加强统计数据发布和监测分析解读,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大数据,开展数据评估和趋势判断,强化统计监督与专业业务联动,坚持数据比对核查机制,全面防控数据质量风险隐患,形成协同贯通合力。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监督协调配合机制,细化工作制度,着力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巡察、审计等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落实《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实施办法》,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市委巡视(察)工作。
(三)聚焦重点任务,扎实做好统计执法各项工作
1.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格按照年初工作计划,依法依规有序地组织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及专项统计数据核查工作,全年共数据核查215家,完成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任务,共检查企业10家,未行政处罚企业。
2.严格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完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按照权力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范围、执法内容、执法程序、监督方式。二是统一公开内容。按照“事前、事中和事后公开”和“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三是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明确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四是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同时,我局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形式,多次组织学习“三项制度”的具体内容,要求进一步明确各职能岗位和工作岗位职责,切实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的落实。
3.强化统计领域信用建设。依法依规开展企业统计信用信息采集、认定、推送、公示等工作。广泛开展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认定工作,充分发挥统计诚信企业的模范引领作用,目前我市存续县级统计红名单企业18家,市级红名单企业3家,省级红名单企业2家,有效推进全市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引导企业依法统计、守信统计,营造诚实守信统计的社会环境,树立“诚信为本、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守信企业榜样。
4.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落实普法责任制,拓宽统计“谁执法谁普法”,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创新普法理念、机制和方法,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严格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优化执法环境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在五经普中,我局在清查、正式登记、数据核查过程中向普查对象发放五经普宣传手册近9万册,普及企业3万余家,使全社会在配合普查的过程中了解统计法,提高了对普查工作的配合度。制作《依法统计 “数”关你我》动漫微视频等,结合五经普宣传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融入社会生产生活中,作为南通市统计局优秀作品参评“法润江海”融媒体作品大赛,取得了良好的统计法治宣传效果。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宣传工作处于等通知、等安排的状态,存在“节日轰隆隆、平日静悄悄”情况。宣传对象缺乏针对性,与专业结合主动性不够。统计法治宣传需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坚持面向基层开展灵活、接地气的法治宣传。
(二)法治基础仍需不断夯实。基层统计机构是统计普法工作的基石,但基层统计人员不能完全专职于统计工作导致专业性不强;工作量大加上工作环境的复杂性,使得不少乡镇统计人员想方设法跳出“乡门”,造成流动性大等问题。基层统计机构仍需加强人员力量配备,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恪守政治原则,坚定支持“两个维护”。首先,坚守政治定力,确保方向正确。深入学习领导法治思想,持续培养法治思维,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动力和责任感,转变为清晰的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确保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其次,加强理论武装,强化理论基础。本人带头研读原著、学习原文、领悟原理,依托党组织带头学、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学习、“学习强国”平台自主学习、邀请专家提升学习等方法,常态化地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并结合具体工作要求,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及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担当实干促和谐,提升基层满意程度。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积极适应新发展阶段,发挥专业业务与调查对象密切联系的优势,拓宽诉求渠道。带领全体班子成员开展区镇统计走访服务,畅通区镇统计人员诉求表达,重点关注统计工作薄弱区镇,通过“一对一”业务对接提升办理效果,切实解决区镇统计面临的紧急问题和困难。
(三)强基固本提素质,打造过硬干部队伍。始终牢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部署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法治建设及保密安全等工作。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贯彻严管厚爱的原则,注重干部队伍的整体优化。今年,安排7名同志参加市委组织部主体班次培训,着力提升业务骨干及新进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
(四)廉洁奉公扬正气,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始终将坚守廉洁作为从政根本,严格遵守法律和廉政规定,追求道德高标准,守住廉洁底线,避免法律红线,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以《廉政准则》为镜,约束自身言行,接受各方监督。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在工作中做到依法、廉洁,主动维护班子团结,与班子成员相互理解、支持、诚恳相待、融洽共事,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
局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四、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海安市统计局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一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补短板、强弱项、锻长板。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推动各项举措落实落细。三是围绕“八五”普法规划部署,多措并举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持续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