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 > 法治经纬

海安市统计局服务企业和村庄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 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11-10 字体:[ ]

本局各科室、城调队、普查中心,海安调查局: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海安市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海办发〔2020〕60号)精神,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有效落实,做好本局服务企业、村庄“环保行”相关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业科,由潘海军任联络员,负责与市生态办和环资委的对接。

二、细化责任分解

细化责任分工,坚持“一企一人、一村一人”,实施精准指导服务,具体由花平联系江苏亨特集团华特电气有限公司,邓木林联系海安启弘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李堡镇曹园村,刘海凝联系江苏科彦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王庆联系江苏晨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王丽君联系江苏东晔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各责任人每季度至少一次到挂钩企业、村庄开展“环保行”活动,督促企业、村庄提高环保意识,落实环保要求,履行环保业务。

三、明确重点工作任务

1.协助做好环保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及时与南通市局对接,做好生态环境满意度、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度等调查的对接沟通工作。认真做好绿色发展评价和高质量发展中涉及生态环境方面统计指标的分析、测算等工作。

2.服务企业“环保行”

督促挂钩企业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办齐环保手续,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督促企业完成年度污染防治相关项目及清洁生产改造任务;督促企业及时落实各项环保要求;邀请环保专家现场指导督查,组织挂钩企业参加一次环保培训和环保体检。

3.服务村庄“环保行”

督促所挂钩帮扶村庄做好农村环境整治、秸秆“双禁”及村庄环境“四清四化”和垃圾分类等工作;开展垃圾分类等环保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