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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4 字体:[ ]

2018年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紧紧围绕全县统计改革发展目标任务,以高质量构筑“六位一体”统计规范化建设格局,完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路径为主线,围绕推进村居统计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统计能力、加大关心关爱基层力度等重点工作,压茬拓展推进措施,巩固提升现有规范化建设成果,进一步构建富有海安特色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体系,为加快构建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开展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强基固本巩固提升;

(二)积极培育基层统计工作先进典型;

(三)实施基层统计能力提升工程;

(四)加大关心关爱基层工作和人员力度。

三、主要推进措施

(一)持续完善统计规范化制度建设,促进统计规范化长效机制的形成。以“基层统计规范化分类指导”为抓手,不断完善分片包干、归口管理的工作机制,着力巩固基层基础建设成果;坚持上下联动的推动机制,统一规范,逐级负责,明确职责,上下协作。

(二)继续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强基固本巩固提升。在前两年工作基础上,对照65项标准,总结经验,细化要求,完成对全部区镇统计规范化建设的指导,配合上级做好县级统计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工作,促进县级层面的关键作用。开展对区镇统计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抽查比例不低于30%。指导区镇对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每区(镇)抽查数量不少于20家,定期通报“回头看”进程。

(三)加大村居统计规范化建设推进力度。按照省局《关于推进全省村(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在前两年试点试行的基础上,细化要求,加强检查指导,适时召开全县村居统计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通过现场观摩、组织培训、联合检查验收等方式,加大村(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的推进力度和推广面,力争村(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合格比例达30%以上。

(四)分类指导,强化联网直报单位统计规范化管理。针对联网直报单位统计规范化建设现状,理清基数,搞准进度。坚持条件,不盲目追求目标进度,重在规范化工作质量;加强分类指导,根据不同行业网报单位现状,提出针对性的统计规范化指导意见,重点跟踪基础薄弱单位和新进单位,推进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基础工作“五个规范”、统计基础资料管理制度建立和企业统计资料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五)积极培育基层统计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区镇、村居、企业主动申报,县统计局要认真指导督查,激励改革创新积极性,激发统计规范化自我创建内生内发动能。县局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并择优向省市统计局推荐基层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利用典型示范,以点促面,全力促进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六)实施基层统计能力提升工程。坚持举办基层统计业务骨干主体培训班次,适度扩大基层统计人员参加比例,让更多的基层统计人员接受广泛的业务培训,为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提供人才保障。积极配合省级组织的乡镇(街道)统计负责人轮训,进一步提升基层统计负责人的政策理论素养,提高统计业务水平和依法统计意识,增强工作管理能力。

(七)充分利用全省基层统计工作管理平台,发挥其监督管理功能。强化动态管理,区镇统计站要安排专人负责平台的运行维护,及时更新人员信息,加载工作信息、完成平台问卷调查等。县局加强平台运行督查和考核,每季度对平台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报县局领导,便于在各类调研、检查工作中发挥指导作用。

(八)积极回应基层关切,加大关心和关爱基层统计工作和人员力度。坚持统计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基层调研,把基层诉求维护好。鼓励改革创新,积聚发展热情,开展基层统计岗位标兵推荐、基层统计服务优秀项目推荐,采取行之有效形式对基层统计人员、基层统计改革创新进行宣传,提升基层统计人员自豪感、荣誉感。坚持开展对基层统计人员慰问活动,增强基层统计人员的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