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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统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1-07 字体:[ ]

市政府: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我局牢固树立法治政府建设意识,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服务职能,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

一、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的有关文件、规定,局党组会、局务会议多次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研究,细化各项工作,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围绕执法目标,全面落实好岗位责任制。

(一)高标准谋划全年工作任务

以贯彻落实《统计法》、中央《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造假督察工作规定》。紧紧围绕全市统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在统计工作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不断完善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工作机制,年初海安市统计局制定了《2019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要点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优化统计生态环境为方向,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大主动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惩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统计法治宣传效果,明确2019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重点工作。

《要点》以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统计体制”的重大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及其配套规章政令为主线,以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核心,着力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肃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迈上新台阶,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要点》从强化统计法治责任意识、健全完善统计法治制度、落实统计普法责任制、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六个方面,对全市2019年统计法治工作12项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细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举措

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为统计普查和经常性统计工作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海安市统计局印发《2019年全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计划》,从三个方面对今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二是在全市类统计人员开展“人人学统计法”活动,坚持逢会必宣,抓住普法重点;三是面向社会公众普法宣传,利用各种时间节点和宣传媒介,集中组织开展群众性统计法治宣传活动。

(三)开展统计数据造假专项治理工作

南通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后,海安市统计局加强学习,认真研究,多措并举,积极落实市统计法治会议精神。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局班子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二是专题召开局党组会,学习国家局和省局文件精神,专题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对海安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逐项落实。三是多渠道布置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召开科室负责人会议、专业人员会议、区镇负责人会议,组织学习2个文件精神,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由区镇牵头,专业落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保证专业数据的质量;四是直面现状,充分认识当前统计法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打捆上报规上工业企业和工业数据误差企业核实修订工作,共对28家打捆上报企业,104家数据误差企业,进行整改修订。五是对照《关于印发“聚统计数据造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统﹝2019﹞34号文件精神,认真自查自纠,对照要求进行整改。

(四)不断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

依照法律全面梳理了统计行政权力事项,完善了统计行政权力清单、“双随机一公开”和双公示等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在高新区、雅周镇随机抽取45个“四上”企业作为今年的监审单位,年初制订了《关于公布2019年度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区镇的通知》。10月下旬根据执法检查通知,结合督导检查、日常检查、集中检查和重点检查等多种形式,严格按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统计执法,通过监审工作,保障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贯彻实施,不断推进统计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五)建立统计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全面防范和严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海安统计局建立统计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研究制定《海安市统计局关于落实统计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海统〔2018〕39号),全面落实领导班子的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对全市统计法治建设负第一责任,局班子成员中分管法治工作负责人对法治建设负主体责任,局班子成员中分管专业负责人对所分管领域负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局重点中心工作。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零容忍”,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六)对新增规模企业发放法律告知书

为进一步规范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认真做好区域内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年定报各项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向2019年度164家新增“四上”企业发放了《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以促进统计工作规范运行,提升统计法治威慑力。《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主要内容包括企业依法应承担的统计调查工作任务及相关义务;告知企业未能按期上报会面临的行政处罚和责任;明确了统计机构对企业所提供的统计资料中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将依法履行保密义务。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采用一对一形式送到统计调查对象手中,并留有送达回执。以《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的形式明确告诉企业其法定权利、义务及相应的责任,减少行政争议,为全下一步依法、高效开展统计执法作了充分准备。

(七)完善法律顾问强化依法治统

市局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进一步理清法律顾问保障工作思路,续聘江苏海陵律师事务所任德善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签订了新的《海安市统计局聘请法律顾问协议书》。在总结交流法律顾问工作的同时,新《协议书》约定江苏海陵律师事务所在统计规范性文件制定、统计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重大决策过程中涉及法律问题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意见、建议和策划等法律服务,并就海安市统计局涉及统计业务、经济、劳资、行政管理、知识产权、合同签订等法律事务提供服务。

(八)在“四上”企业建立统计信用制度

为加快统计管理方式的转变和创新,进一步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和服务型统计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江苏省统计信用信息记录报送制度》、《江苏省统计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的办法》等法律和有关规定,制定了《海安统计信用制度》,在所有的“四上”企业全面推广《统计守法诚信承诺书》

二、强化统计基层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

紧紧围绕全市统计改革发展目标任务,以“强基层,抓基础,固基本”为主线,不断完善分级负责、分片包干、归口管理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市、部门、区镇、村(居)、联网直报单位“五位一体”统计规范化建设,着力巩固统计基础建设成果,重点落实规范基层统计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基层统计能力,为更好发挥政府统计职能提供坚实保障。

年初我统计局出台了《2019年度全市统计基层基础规建设工作要点》,目标是以高质量为目标,完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路径为主线,进一步构建富有海安特色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统计规范化建设标准;二是持续推进“十百千行动”引领工程;三是巩固提升区镇统计规范化管理水平;四是加大村(社区)规范化建设力度;五是强化联网直报单位规范化管理;六是强化管理延伸拓展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七是努力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综合素养;八是努力拓展基层统计人员联系点内涵;九是努力抓好基层统计人员管理激励。

三、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活动

(一)市领导专题学法

市委深改组、市长常务会议,分别组织学习《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造假督察工作规定》。

(二)局党组集中学习法律法规

海安市统计局党组专题集中学习《宪法》等法律知识,由分管负责人领学新《宪法》,重点学习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指导原则和主要内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包括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内容;会议对加强《领导干部统计法律读本》学习进行强调,对读本的体系内容和主要精神进行导学,要求党组成员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研读,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推动局班子成员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三)组织全系统学习《领导干部统计法律读本》

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学习<领导干部统计法律读本>的通知》(国统办执法字〔2018〕16号)及江苏省统计局《关于认真组织学习<领导干部统计法律读本>的通知》(苏统字〔2018〕19号)要求,市统计局专门下发学习《领导干部统计法律读本》的通知。《读本》发至县四套班子领导、涉统部门的领导、区镇党政领导、统计干部,文件明确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及其统计人员掌握《读本》主要内容和学习要求。

(四)利用《法治热线》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法治热线》是海安广播电视台的重要栏目,深受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朋友的喜爱,受听率极高。8月13日中午,海安统计局副局长王庆走进海安广播电视台直播间,与听众进行交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通过热线宣传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的修改背景、主要内容及其意义,《意见》、《办法》和《规定》相继出台后新的要求,介绍了《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和统计领域严重失信惩戒的有关规定,并回答热心听众的提问,整个宣传活动达到预定的效果。

(五)扎实开展统计普法“六进”活动

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是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的重要保证。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充分利用各专业访户访企、业务培训、报表送审等机会,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将普法宣传贯穿于日常工作各个环节中。同时,努力开拓思路,丰富宣传方式,积极利用QQ工作群、微信公众号、报纸、单位内网等多种媒介,通过发放统计普法手册、悬挂法治宣传标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切实提高统计法律法规的影响力和知晓度。11月中旬,海安市统计局组织开展2019年统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905名统计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培训中,市统计局分管领导做了开班动员。要求全市统计人员认清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切实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授课老师围绕《2019年全省统计专业人员教育培训教材》内容进行培训,统计人员还观看《统计法宣传片》,并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江苏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全面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统计法律意识,增强统计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

(一)少数统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个别单位的统计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导致统计指标、计算口径不一致,统计报表迟报现象仍时有发生,影响了统计报表的汇总。对此,我们一是加强思想教育,端正工作态度。二是依法推进整改,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部分单位台帐资料不完整。主要是上一年度台帐不健全,资料不完整,基础报表没有分类装订成册。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加强检查指导,明确资料档案归档要求,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性。

五、下一步统计依法行政、统计法规工作打算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与时俱进,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发挥依法行政、统计法规作为统计调查工作的后盾作用。

(二)加大依法行政和执法力度,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从源头数据抓起,力争基层无差错,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三)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和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确保市局各专业在资料传递、审核、上报等环节的数据质量。统计法治工作要为统计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必须转变观念,真正做到要贴近专业、贴近基层、贴近统计实际,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起到保驾护航作用。加大对统计基础工作的检查和业务指导。防止迟报、拒报,对有统计任务的基层单位坚持每季度至少检查一遍,并抓好对重点单位的督促检查。

(四)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努力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社会环境。

今后,将继续按省、市统计法治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和对基层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开创我市统计法治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