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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经济普查登记工作调研指导的通知

来源: 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9-02-27 字体:[ ]

关于开展经济普查登记工作调研指导的通知

各区(镇、场)经济普查办公室、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各工作组:

为全面了解各地普查登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登记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强化普查登记工作指导和质量跟踪,确保全市普查登记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经研究,定于2月下旬起在全市开展经济普查登记工作调研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指导内容

(一)普查登记工作进展情况;

(二)普查登记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有关经验做法;

(三)参与并指导普查登记事中质量抽查工作。

二、调研指导方法

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深入登记现场指导等方式。

三、调研指导分组

第一组  高新区  白甸镇  墩头镇

组  长  邓木林

成  员  沈松慧  刘  青  丁海东  江  霞

第二组  滨海新区  李堡镇  大公镇  海安农场

组  长  王  庆

成  员  顾  钧  陈玲英  蒋德元  吴海华

第三组  开发区  曲塘镇  雅周镇  南莫镇

组  长  王丽君

成  员  钱安云  李忠梅  刘  睿  张  晨

四、时间及要求

(一)请相关区镇按照市经普办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登记质量抽查相关工作。

(二)请各组分别于2月下旬至3月上旬,和3月下旬至4月上旬完成两轮以上调研指导任务,具体时间安排由各调研组与区镇联系确定。

(三)请各组每轮调研指导结束后3日内形成调研指导报告,并提交给市经普办综合协调组。

五、调研工作纪律

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和市局有关纪律制度规定执行。

                           海安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