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经济普查登记工作调研指导的通知
各区(镇、场)经济普查办公室、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各工作组:
为全面了解各地普查登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登记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强化普查登记工作指导和质量跟踪,确保全市普查登记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经研究,定于2月下旬起在全市开展经济普查登记工作调研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指导内容
(一)普查登记工作进展情况;
(二)普查登记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有关经验做法;
(三)参与并指导普查登记事中质量抽查工作。
二、调研指导方法
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深入登记现场指导等方式。
三、调研指导分组
第一组 高新区 白甸镇 墩头镇
组 长 邓木林
成 员 沈松慧 刘 青 丁海东 江 霞
第二组 滨海新区 李堡镇 大公镇 海安农场
组 长 王 庆
成 员 顾 钧 陈玲英 蒋德元 吴海华
第三组 开发区 曲塘镇 雅周镇 南莫镇
组 长 王丽君
成 员 钱安云 李忠梅 刘 睿 张 晨
四、时间及要求
(一)请相关区镇按照市经普办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登记质量抽查相关工作。
(二)请各组分别于2月下旬至3月上旬,和3月下旬至4月上旬完成两轮以上调研指导任务,具体时间安排由各调研组与区镇联系确定。
(三)请各组每轮调研指导结束后3日内形成调研指导报告,并提交给市经普办综合协调组。
五、调研工作纪律
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和市局有关纪律制度规定执行。
海安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