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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统计局 文号: 003号
成文日期: 2017-05-30 发布日期: 2017-05-3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海安县统计局关于持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实施方案
海安县统计局关于持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实施方案
来源: 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7-05-30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防控廉政风险、更加科学有效防治腐败的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局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党内监督,坚守责任担当,从源头上提高反腐倡廉和行政管理水平,现根据海办发2017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权力监督制约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与执行为重点,围绕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强化权力清单管理,创新“制度+科技+人”风险防控举措,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管控精准、预警及时、纠偏有力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现内部防控与外部监督、廉政建设与业务流程、自律与他律的有效结合,进一步前移预防关口,有效防控各类廉政风险,为建设“三清示范县”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内容及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31日前)


主动把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制定本单位持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全面动员部署,调整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廉政风险完善建设、执行管理、责任追究等工作机构,明确任务分工。


(二)重点推进阶段(2017年10月30日前)


1.完善机制建设,夯实防控基础(2017年8月30日前)。


⑴权力清单的再核定。根据最新法定职责以及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清理和明确行使的各类权力(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权力清单除外),围绕干部任用、支出预决算、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统计管理、统计执法等权力,认真分项梳理,摸清权力底数,以科室为组别,进一步核定并完善权力清单,明确权力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行使依据等,准确界定单位内部不同机构和岗位的职权和责任。


⑵风险防控的再深化。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对核定后的每一项权力,根据工作职责和权力运行特点,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压缩管理层级,精简办事程序,优化运行流程,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时限和监督方式等。进一步深化风险排查。根据近年出台的新规定、新要求,针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通过按人查岗、按岗查事、按事查流程、按流程查风险点、按风险点查等级的方法,抓住掌握审批、人事、执法等权力的重点对象,排查三类六种风险,具体包括:①权力运行风险,包括岗位职责风险与业务流程风险;②制度机制风险,包括体制机制漏洞和制度廉洁性漏洞;③思想道德风险,包括道德风险与外部环境风险。进一步细化防控措施。针对廉政风险点,从制度建设、岗位责任、业务标准、操作流程和信息防控等方面制定具体管用、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针对每一项权力,完善以流程图为主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为两翼的“三位一体”风险防控图,使风险环节、风险点、防控措施一一对应,直观显示。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围绕重点领域、重大事项、重要环节,结合统计行业特点,针对存在问题,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完成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的修订。


2.注重过程监管,深化机制执行(2017年8月30日前)。


⑶健全常态监管机制。健全廉政风险教育管理机制。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双聚双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主题教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权力观教育、岗位廉洁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机关公职人员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健全廉政风险预警纠错机制。通过明查暗访、舆论监督、信访举报等方式,精准发现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信号、纠错纠偏,化解各类廉政风险。健全廉政风险动态修正机制。按照“一年一排查,一年一评估”的要求,对各队科室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及效果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情况,结合职能转变和正风反腐的新问题、新情况,对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风险点、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制度等及时调整和优化,落实整改,并将自查评估和整改情况报告局纪检组。


3.突出防控重点,强化问效问责。


⑷突出专项防控。突出“一把手”廉政风险防控。建立一把手权责清单,推行“三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构建“副职分管、正职监管”的权力制衡机制。规范一把手初始提名权和向上推荐权,落实实名书面推荐、备案登记、失察追究等制度。(2017年9月30日前)


⑸强化责任追究。局党组和纪检组要把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廉政风险防控的建设、执行融入日常管理考评问责中,严格实行量化考核管理,与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挂钩。局纪检组要强化责任追究,发现组织领导弱化、工作推进不力、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强化督查推进和通报曝光,有力促进落实到位。局纪检组要健全定期检查、抽查审计和线索移送处置机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制度,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组织处理、执纪审查等措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预警工作,有效化解廉政风险;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严格实施纪律处分,并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017年12月30日前)


(三)考评阶段(2017年12月30日前)


对照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完善与执行管理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评自纠。同时,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接受县作风效能办组织的年度检查考核,并针对考核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抓好问题整改、责任追究,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完善配套制度和保障机制;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带头严格执行,加强自我防范约束,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强化典型引路,扎实有序推进。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完善建设和执行管理工作,着力培育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示范点,修订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三)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工作实效。纪检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全力抓好落实工作,把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与执行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不断加大指导、检查和考核力度,对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