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tjj/2022-00085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安市统计局 | 文号: | 海统〔2022〕42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8-29 | 发布日期: | 2022-08-2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认真做好新一轮住户调查指导员和 辅助调查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
关于认真做好新一轮住户调查指导员和 辅助调查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实施好我市新一轮住户调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新一轮住户调查区镇街道指导员配备和样本点辅助调查员选聘工作提出如下要求,希认真执行。
一、指导员配备要求:
1.住户调查指导员由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组织能力强的区镇街道人员担任,负责本区镇街道内住户调查工作的指导。
2.每个样本点都必须配备一名区镇街道业务指导员指导住户调查工作,一名业务指导员最多可同时负责两个样本点的业务指导工作。
二、辅助调查员选聘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最高不得超过55周岁。
2.熟悉本地情况,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
3.能熟练使用电脑、PAD等电子设备,经培训后能胜任住户调查电子记账指导和e调查工作要求。
4.工作、生活稳定,符合本轮住户调查的五年工作期限要求。
5.原则上从现任村(居)干部或后备干部中选聘。
住户调查指导员由各区镇街道政府负责选配,并报市统计局备案;样本点辅助调查员由村(居)委会推荐、区镇街道审核把关、市统计局审核确认。各区镇街道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住户调查指导员选配和辅助调查员推荐工作,并于9月1日前将纸质表上报市统计局(市行政中心1435办公室,联系人:杨鸿榕,联系电话:88814571)。
附件一:海安市2022年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样本点名单
附件二:住户调查指导员选配表
附件三: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推荐表
海安市统计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