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tjj/2021-00004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安市统计局 文号: 海统〔2019〕8号
成文日期: 2019-04-09 发布日期: 2019-04-0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海安市统计局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海安市统计局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来源: 海安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9-04-09 15:57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局各科室、城调队、普查中心,海安调查局:

2019年度我局安全生产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扣高质量安全发展要求,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为首要任务,根据《市政府关于海安市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海政发〔2019〕23号)和《海安市2019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海政办发〔2019〕34号)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不断提升全局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全力打造“江苏东部综合交通枢纽、长三角北翼产业高地、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地区、宜居宜业幸福之城”新海安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统计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主要负责全局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负责人王庆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海燕为专职安全员和联络员。

二、落实责任

安全生产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实行分工包干、责任到人。严格事故隐患倒查和责任追究,并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机制。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局长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局领导对全局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办公室抓好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安全生产负具体责任。

三、安全生产目标

通过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彻底消除我局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年度统计任务顺利完成。

四、安全生产措施

(一)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督促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局党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科室安全生产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开展自查自纠,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各科室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三)加强培训,提升意识。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最新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做到警钟长鸣,有备无患。

(四)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建立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具体事。

(五)组织检查,消除隐患。局负责人带队,办公室定期组织对办公场所、档案室、库房等场地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补充完善。

(六)严格统计信息管理,落实信息发布规定。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严格控制涉密信息的存储发布与管理,消除网络信息安全隐患。由办公室和普查中心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五、严格考核奖惩

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体人员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采用百分制考核,在局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每发现一起未关闭电源、电脑等情况扣8分,年终得分折算计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总分。

六、有关要求

(一)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转变作风抓生产。要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的首要任务,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做好统计工作,真抓实干,促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二)讲政治顾大局,全力保障中心工作。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任务,站在讲政治高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准确统计数据,加强统计工作研究,准确把握全经济运行情况,快速提供各种统计信息,及时反映经济形势变化;努力增强统计分析的前瞻性、预警性、时效性,提高分析质量和服务效果,有力支持大局。

(三)凝心聚力,抓好工作落实。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克服作风漂浮、管理松弛、工作不扎实,制度不落实的现象,集中精力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去,尽心尽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为市委市政府提供统计支持。

                                                                                            海安市统计局

                                                                                             2019年4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