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统计局“一着不让”完成基本单位年报工作
来源: 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6-17 15:14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省市统计局普查中心的统一部署,海安市统计局强化服务,抓好各个环节,“一着不让”完成了2019年基本单位年报工作。

一、多渠道培训,促业务素质提升。基本单位名录库年报工作任务重、涉及知识点繁杂,对于区镇名录库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是名录库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区镇名录库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培训,对名录库程序的界面、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讲解,并且对一些注意事项和操作易错处进行了重点辅导,对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平台的网上操作进行了现场演示。明确年报操作流程、工作内容及上报时间等,对存在疑问的名录库系统操作节点进行现场示范指导,同时采取“线上+线下”的多形式化培训,确保区镇名录库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升

二、全方位维护,保信息准确完整。利用2019年部门行政登记资料,经过核实后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新增单位需核实确认开业或已进入筹建流程后才能新增入库;变更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详细名称等基本属性指标根据部门变动信息直接更新;部门确认已注、吊销的单位,可按规定流程剔除更新。通过对部门资料与实际单位间的一系列核实并严格按照基本单位入库标准和规定流程进行操作,以进一步提升统计名录库中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双环节纠错,督单位核实整改。质量是数据的生命线,为确保质优量齐,我局从两个方面入手,做好审核差错的修改工作:一方面注重对全库单位的审核差错分析,对上级反馈的审核差错清单,认真完成差错清单修改工作,确保基层数据表内及表间审核、对法人间、产业间及法人与产业间重名重码单位、异常单位重名重码单位审核不出现强制性错误,核实性错误必有标注;另一方面注重对名录库中正常运营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空的单位进行核实工作,通过企业信用平台逐一核实,对已经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在系统中补充录入;对存续但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将资料下发区镇,由区镇联系企业让其尽快领取;对于查找不到的单位,反馈给区镇进一步核实,经核实后确实不存在的进行及时剔除,不断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