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海安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06-18 16:3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6月15日,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省市县三级安委会会议,会议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及其省内外的事故教训,要求各级举一反三,落实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有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防范有影响的重大突发事件发生,为庆祝建党百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贯彻落实省安委会精神,结合一、二季度商贸领域创安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组织力度。各区镇、街道要迅速组织传达6月15日省市县安委会会议精神,部署落实“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普法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横幅、橱窗等平台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消防、燃气等安全常识。商贸流通领域各行业企业点多面广,专项整治工作需要大量人力到一线进行排查,要安排专岗人员、专门经费确保工作推进顺利;要组织基层安全检查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要适情委托第三方对辖区内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普查,做好归类统计。

二是要自行开展摸底排查“回头看”。各区镇、街道要对前期摸底排查阶段再进行一次回头看,把该补的旧帐补起来:看一看本单位人员配备是否定岗、经费保障是否到位,工作衔接是否顺畅;看一看企业底数、隐患清单是否达到“双清”,看一看已整改的隐患问题是否会出现反复性,佐证材料是否收集完整,隐患整改是否达到真正“闭环”。开发区、高新区要切实加强对所辖街道开展工作的指导督查。

三是要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对“隐患清单”中未整改的问题要进行归类梳理,分清隐患问题的轻重缓急。普遍问题集中整治、个别问题专门研究,要主动向本级安委会(安监局)汇报工作进度,协调各职权部门采取集中约谈、联合执法、个别曝光等措施下大力解决一些重点隐患,挂出作战图、列出时间表,进行拉网式“排雷”。

四是要把握当前几个工作重点。一是持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百团进百万企千万员工”、“五进”活动,高频次开展宣讲活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意识;通过业务培训、联合执法、集中观摩等方式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组织架构、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实现“四到位”。二是扎实开展集中攻坚行动。要按照全市商务领域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部署会要求,做好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普查工作及工作进展周报工作。三是强化餐饮场所长效管理。切实发挥餐饮场所长效管理办等机构的牵头作用,持续推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推广安装和使用工作,按照省安委会“实现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等系统装备率和投用率两个100%”要求,7月中旬前确保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商户装置安装率100%,并协助住建部门加快推进管道天然气餐饮商户装置推广安装工作。各区镇街道要通过前期下发的监管平台(https://www.siterwell.cloud/#/dataCenter/home,账号密码前期已经通知明确过),对辖区内餐饮场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使用情况进行常态化监测,并充分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作用,对装置运行显示离线异常的餐饮单位进行逐个排查,摸清装置离线的具体原因,形成问题清单,分门别类逐一解决。四是开展加油站(点)安全隐患排查。至6月30日前,各区镇街道对照《加油站(点)安全检查指引手册》,对辖区内加油站(点)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重点突出加油站罐区、加油现场、油电管线、防雷装置、散装汽油销售、值班值守等方面的隐患排查。从即日起至7月4日前,所有加油站(点)原则上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于8月30日前报于商贸办,联系电话:81868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