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2023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消费和推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初步兑现方案公示
依据有关政策,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3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消费和推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进行了审核。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核意见,经市商务局、财政局复核,目前形成了2023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消费和推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初步兑现方案。
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公示拟奖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张 莹(88169026)、毛卫东(88169023)
附件:2023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消费和推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拟奖补企业明细表
海安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