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海安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4-01-17 16:16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南通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海安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8897004,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08号)。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海安市行政审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服务效能,认真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公众回应等方面工作,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规范性、及时性,助力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市审批局通过海安门户网站发布各类公告公示、政策解读等306条,其中公共公示242条,政策文件5条,机关简介7条,规划计划2条,部门预决算2条,人事信息2条,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2条。通过“海安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信息178条。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平台”主动公开项目立项504个。通过“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主动公开施工许可证办理220个,竣工联合验收备案214个。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45件。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共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1980条。受理“12345”联动指挥系统工单298件、“阳光信访”办件3件、市长信箱办件10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做出回应和处置,无超时件,群众满意度高。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从申请方式看,其中信函方式申请5件,现场申请5件,系统申请5件;从办理情况看,均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根据当事人指定的回复方式,将相关信息内容或获取信息的具体方式、途径告知当事人,无一例超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

2023年,市行政审批局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依规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1件。市审批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公开规范性文件,并制作政策解读进行公布。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全防护工作,规范信息发布及审核保密的程序和职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核查,本年度无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深化门户网站建设。紧扣群众关注热点,突出我局政务服务职能定位,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公开和工作成效,江苏政务服务网(海安站)公示部门1511个,区镇(街道)89项、村(社区)48项政务服务事项。强化新媒体建设,充分用好“海安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传递解读相关文件政策,更新工作动态,微信公众号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78条,累计浏览量超万次。用好线下宣传阵地。以自助服务大厅为主体,结合立体展板和大厅电子显示屏,及时对外进行公布相关政务服务信息,切实做好线下政务信息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责任落实,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强化督导检查,不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自查,排查整治错、漏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安全、规范。加强考核管理,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科室(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不断提升政务信息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报送信息时往往不够及时,缺少积极主动性;二是缺少联动机制,往往不能及时的整合信息。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同时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对需要联合上报的信息由分管负责同时及时统筹协调加强联动机制。同时继续按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认真分析,创新举措,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市未收取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