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高档服装面料、辅料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安纺织科技园立发大道88号;
建设单位:南通和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废气处理装置用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于喷水织造补水,其余补水全部使用南通常安水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中水;喷水织造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工艺回用水质要求后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设施膜处理过程产生的浓水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南通常安水务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二)本项目拉幅式烘干机燃用天然气,生产所需蒸汽由南通常安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等符合《报告表》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及天然气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报告表》推荐标准。(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七)按照《报告表》要求,本项目厂界外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目前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须对项目周边用地进行合理规划,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设置对环境敏感的项目。
公示时间:2019年8月9日-2019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8897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