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 南通乐亿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中高档家纺、服装用针织面料织造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来源: 海安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0-04-28 09:17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中高档家纺、服装用针织面料织造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海安市大公建材科技产业园开发大道1号;

建设单位:南通乐亿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南京师大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南通乐亿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中高档家纺、服装用针织面料织造项目(重新报批)位于海安市大公镇建材科技产业园开发大道1号,总占地面积为67252m2,投资10000万元建设中高档家纺、服装用针织面料织造项目。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一期年产中高档家纺、服装用针织面料1.8万吨的生产能力,二期年产中高档家纺、服装用针织面料0.6万吨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按“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海安县城北凌河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二)本项目定型工序使用天然气为燃料。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表》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中SO2、NOx和烟尘排放执行《报告表》推荐标准。(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排气筒预留采样口。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七)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一期剪毛、梳毛、烫光、定型车间及二期剪毛、加弹、定型车间界外各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海安市大公镇人民政府须对项目周边用地进行合理规划,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设置对环境敏感的项目。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2020-4-28至2020-5-7(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8897046,电子邮箱:haxzsphp@163.com,通讯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08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行政审批局投资发展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