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海安县瑞星药房、海安瑞慈药店提交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我局经研究决定,依法同意注销上述单位《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海安市数据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