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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水利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08-12-31 字体:[ ]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海安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由海安县水利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问题、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安县水利局办公室,电话L:88812085。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起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县水利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站所、科室具体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完善配套制度。按照《条例》新要求,组织制定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等,并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考核、监督检查等作出规定。

    加强基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部门政府信息清理工作,编制了《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0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全文电子化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8年度,本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相关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