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水利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亮点暨下半年工作思路
来源: 海安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07-06 09:4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上半年重点工作成绩及亮点

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系统治水提质效、创新实干争一流”改革发展总基调,践行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和和治水新思路,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不断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项工作实现“双过半”,为完成全年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一)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

今年实施5项重点水利工程,总投入4亿。

1.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计划建成农村生态河道19条,其中县级河道1条、乡级河道18条,总投资1.2亿元,目前已完成50%的工程量,计划10月底前完成。

2.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计划整治农村黑臭水体38条(处),总投资1.2亿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65%的工程量,计划6月底前完成。

3.农村河道疏浚整治。计划实施农村河道疏浚34条,其中县级河道1条、乡级河道2条、村级河沟31条,同步实施拆坝建涵(桥)156座,总投资2746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45%的工程量,河道疏浚计划6月底前完成,拆坝建涵(桥)计划10月底前完成。

4.里下河防洪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实施圩口闸钢闸门及启闭结构改造171座,实施险工圩堤培修达标15公里(其中新建圩堤护岸2.5公里),总投资4553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70%的工程量,计划6月底前完成。

5.中型灌区建设项目。海安市红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投资8200万元,分2021年和2022年两个年度实施,拆建灌溉泵站3座,整治输水干支渠22条34.9千米,新建护岸69.135km,巩固提升用水量测设施104套,更新改造灌区管理所一处和新建及改造防洪排涝自动化控制系统27套。目前已开工建设,计划12月底前完成。

(二)水利管理能力稳步提升

1.防汛工作紧张有序。围绕区域防洪除涝工程、主要引排河道塌岸设障、里下河圩堤及闸站险工、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防汛非工程设施维护等重点,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对检查出的度汛隐患实行销号式管理。各工程险工除险消险或落实临时应急度汛措施。防汛责任制、防汛预案、防汛物资增储补足、应急抢险队伍等非工程措施落实到位。我局科学调度城市防洪工程、北凌新闸、大公低洼地工程等,有效应对多次强降雨,全市未出现大的险情灾情。

2.以“河长制”推动“河长治”。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将河道“清四乱”作为河长制的重要任务和河道管理的日常工作,全面摸排,统筹推进。建立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摸排自查、清理整治、销号验收、督查复核等阶段责任。督促区镇街道做好信息报送,有力推进河道"清四乱"工作取得实效。持续开展河道沉船网具清理。全面清除所有河道内的影响通航、行洪、泄洪的沉船;全面清除所有河道内的网具(三四级不通航河道实行“以河养河”生态养殖的拦网除外)。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里下河地区二级河道中需暂时保留的网箱、围网。对于超过公告期限仍不自行拆除的各类网具和拒不按要求规范设置的网箱、围网要依法强制拆除。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采砂(取土)行为。全面排查收集非法采砂(取土)等违法行为(经过各区镇街道人民政府同意,用于土地复垦、占补平衡等除外),督促镇街道河长制办公室于每月24日前将巡查排查情况报市河长制办公室,经水利局水政大队查验为有效信息的,每条信息在河长制考核中适当加分。

3.水资源管理规范严格。将所有取用水单位均纳入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应用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取水工程(设施)管理系统、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实现主要业务均通过系统开展,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完成《“十四五”水资源管理保护专项规划》、《“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的编制,其中节水规划已通过南通市评审。对所有自备水源取水户和公共供水年用水量1.2万立方米以上非居民用水户实行用水计划管理,完成对取用水单位2021年用水计划按水源按用途分解下达。完成2021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逐级细化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区镇,明确责任单位及时间节点,确保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4.水土保持监管视线常态化。上半年完成10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审批,3个自主验收项目验收核备。通过招标,委托了第三方机构开展全市水土保持监测和依法需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及跟踪监督。根据省、市的相关部署要求,组织调研和编制完成了《海安市“十四五”水土保持发展规划》。

5.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管常抓不懈。加强工程建设过程质量和安全控制,邀请安全生产领域专家金海建为里下河圩口闸闸门及启闭结构改造项目参建各方集中开展安全培训和“五进”专题宣讲活动。落实水利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累计开展监督检查15次,发现问题隐患65条,所有隐患均已限时整改到位。本年度实施的水利工程项目均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新开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100%。

(三)水利重点改革向纵深推进

统计核算2020年每一农田灌区的精准补贴、节水奖励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金额,下达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推进2021年农业水费预收工作。起草《海安市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理实施办法》、《海安市农业水费计收及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实施2021年中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项目和2020年省级农田水利管护资金项目。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是冲刺全年目标的关键时期,我局将继续以“补短板、强监管”为重点,强化基础支撑,突出防洪保安,注重生态保护,立足民生改善,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底线思维,确保全年计划任务全面完成,加快构建与高水平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利现代化体系。

(一)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持续推进冬春水利及灌区建设等的建设和验收。冬春水利工程的建设内容已纳入我市污染防治攻坚、乡村振兴考核,且受农灌和汛期影响,要求6月底前完成的项目必须全部结束,其余部分工程也必须按照时点要求全部完成。下一步将加大对水利工程的督查力度,同时各区镇要将任务分解,倒轧时点,请施工单位增加人员机械力量,增大开工面,确保工程建设按考核时点全部到位。

做好2021-2022年冬春水利工程建设计划编制工作。通知各区镇尽快将计划组织上报,完成上报后对计划进行进一步核实、修订,最终尽快确定与推动出台下半年冬春水利建设工作意见。

(二)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防旱工作责任制,强化城区、里下河圩区和大公镇东部洼地等重点部位防守,完善调度方案,科学调度工程运行,充分发挥好各类水利工程防洪除涝抗旱减灾效益,加强与应急、气象等部门的配合,确保安全度汛。

(三)继续依托河长制打好水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

继续推行一二级及三级通航河道“市场化运作、机械化保洁”机制,三四级不通航河道“以河养河、生态保洁”机制。继续开展打击电捕鱼保护水生态行动。全面推广三、四级不通航河道及沟塘水上种植花卉、水下养鱼模式,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常态化实施水域监测、岸线开发利用监测,网格化管理机制覆盖流域性河道。加强涉水领域执法监管,有效遏制侵占河道管理范围新建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水事秩序。进一步完善河道网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河道管护水平和效率。

(四)继续强化水资源管理

全面推进节水工作提质增效,围绕打好节约用水攻坚战,推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认真落实好相关工作任务,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强举措推动节水;建立节水评价机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加强节水评价管理。会同教体局共同推进市级、县级节水型学校建设,强化学校日常用水管理规范化;科学制定建设方案,积极筹措实施资金,认真落实建设要求,扎实推进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强化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的支撑,要继续加强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完成海安市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改革。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对取用水项目科学论证,严格审批把关,加强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管理,完善定额标准,按照水源属性和用水户类型,科学核定取用水户的水资源使用权限,强化对用水户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五)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工作

结合水利安全生产实际,持续深入推进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活动。继续开展全媒体安全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参与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企业风险隐患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将安全生产职责逐项分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强化水利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执法查处,持续加大对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对屡教不改的相关责任主体除按照上限进行处罚外,纳入企业信用黑名单,一段时间内限制承接新工程;对安全条件降低、企业资质条件降低的,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降低企业资质、直至取消。通过充分利用行政执法杠杆力量,倒逼水利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建设,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