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海安市2021年水行政执法暨安全生产培训的通知
来源: 海安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11-19 14:37 累计次数: 字体:[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工程管理单位、各驻区镇水利服务站: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定于11月20日举办全市水利系统水行政执法暨安全生产培训,现将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培训,使执法人员端正执法理念,进一步掌握相关知识和执法技能,增强对行政处罚和涉水法律法规知识要点理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更好发挥水行政执法在水利行业强监管中的重要作用,保障水法律法规全面有效贯彻实施。

二、培训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工程管理单位、各驻区镇水利服务站全体人员(值班人员除外),约140人。

三、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21年11月20日

地点:市行政中心东附4楼会议室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专家授课的形式,以政策法规、素质培养为基础,以业务知识、能力提升为主要内容进行授课。围绕河道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安全生产执法等重点工作;新《行政处罚法》、《水行政执法实务》等公共法律知识和执法实务工作;新《安全生产法》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学习等知识进行集中辅导。集中授课结束后,将组织集中培训测试。

五、相关要求

1、开展水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是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和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的重要途径。各科室、各站所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组织人员参加培训的准备。

2、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确保培训工作取得预期实效;培训结束后必须参加培训测试,测试不及格者、没有到会值班人员(有执法证者)另行通知时间补考,仍然不及格的取消执法证,测试成绩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3、参训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注重培训过程的记录,将集中培训与日常自学相联系,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力争学有所得、学以致用。

联系人:席曈彤 邮箱: 476586274@qq.com

联系电话:88866062

附件:海安市2021年水行政执法培训课程表

海安市水利局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

海安市2021年水行政执法培训课程表

时间

内容

主讲

主持人

8:15

开班动员

海安市水利局 党组书记、局长 陈峰

海安市水利局

副局长

吴建国

8:20-10:20

新《行政处罚法》讲座

江苏省水政监察总队

总队长 武慧明

10:30-12:30

《水行政执法实务》

江苏省水政监察总队 副总队长 董万华

12:30-13:00

午餐

13:00-14:00

新《安全生产法》宣贯

安委会专家

黄勇

14:10-15:10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学习

安委会专家

黄勇

15:20-15:50

吴建国副局长对当前受理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以及今后的执法工作提要求

16:00-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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