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暨质量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海安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06-23 08:59 累计次数: 字体:[ ]

局各职能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水利工程建设处: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能力,促进全市水利行业质量管理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以及海安市水利局全年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定于6月25日举办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暨质量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水利系统全体人员(值班人员除外);(2)水利工程代建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由局水建科代为通知);(3)各水利工程建设处全体人员,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总监及安全监理(由局水建科、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等科室代为通知);(4)市一、二级河道保洁公司项目经理及安全员等(由局河长制工作科代为通知)。

二、培训内容

此次培训形式为集中授课。授课内容:(1)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重点工作;(2)宣贯安全生产法及主体责任落实;(3)宣贯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

集中授课结束后,将集中组织培训考试。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地点:图书馆4楼报告厅。

(二)培训时间:2022年6月25日(周六),时间一天。培训报到时间:上午8:00前。

(三)培训人员中午统一安排工作餐,不安排住宿。

四、其他相关要求

(1)请参加培训人员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提前准备好健康码、行程码以备核验。如培训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者会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任何疑似情况者不得参培。培训过程中应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2)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6月23日前报至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参培人员需携带2寸照片2张,填写附件2“参培人员信息表”,对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办理安全培训证书。(3)本次培训情况将作为各单位年度(施工、监理单位作为诚信履约)考核的内容之一,对未派员参加培训的单位,特别对未经培训造成管理不善、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安全或质量事故的单位,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附件:1.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暨质量管理培训班课程表

2.参加培训人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1:

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暨质量管理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时 间

培 训 内 容

主 讲

6月

19日

上午

8:00-08:30

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

8:30-9:00

开班动员

海安水利局

陈 峰

09:00-10:30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题宣贯

海安应急局

罗进明

10:30-12:00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专题宣贯

南通水利局

于跃宏

中午

12:00-13:00

就餐

下午

14:00-16:00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题讲座

省水利厅

王朝俊

16:10-17:30

培训考试

附件2:

参加培训人员信息登记表

单位名称

姓 名

性 别

职称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照片粘贴处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姓 名

性 别

职 称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照片粘贴处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海安市水利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