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及监管服务工作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海安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及监管服务工作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海安市境内。
2.招标范围:根据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省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的通知》(苏水农〔2019〕23号)等文件,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效率,保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履职到位,拟经政府采购,择优招取1家水土保持技术评估服务与监管服务单位。
3. 服务内容:
(一)根据甲方的需求,乙方负责为海安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工作提供相关服务,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3.1、根据甲方提供的生产建设项目新立项清单督促相关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3.2、接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申请后收集相关资料,组织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内部初审,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初审并向甲方出具初审技术意见,提出完善修改或可上会意见。
3.3、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查阅相关资料,勘查项目现场,进行技术评审。按照甲方要求,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含变更)的技术评审工作。(支付相关评审费用,含会务、现场考察、初审、复核、专家评审等费用。)
3.4、对同意通过技术评审的,督促方案编制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专家组长完成复核修改后的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结论性意见。
3.5、向海安市水利局报送年度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统计表,载明登记、评审、办结等内容,并报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考核情况”等统计报表,并向采购人提交年度评审分析总结报告。
3.6、允许中标单位在海安市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但该项目审查专家由甲方邀请;中标单位人员不得做为方案评审专家。
(二)根据甲方的需求,乙方负责为海安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提供相关服务,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根据甲方提供的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清单开展现场监管,每月一次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每季度向业主单位进行书面汇报评估情况并提出水保意见建议,年终出具年度监管报告。对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项目建设现场复核是否符合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明确提出结论性意见,并提交正式纸质意见。
4、技术支持工作:
(1)按照要求,在全国及省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复核、维护水土保持方案相关信息、技术评审意见等。
(2)配合甲方做好监督检查中的技术支撑工作。
5、服务工作量:40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及40项监管服务。
三、采购信息
采购日期:2021年5月12日
采购地点:海安市水利局
四、评审结果
成交单位: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交价:技术审查 1.48万元/项监管服务0.5万元/项(人民币)
总价 79.2万元
五、本次采购事项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采购单位联系人:包学锋
联系电话:0513-88812216
联系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
邮政编码:226600
六、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庄海东、夏鹏、沈苏华、卢礼玲
七、各有关当事人对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安市水利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公告结束后,中标(成交)人请与采购单位联系签订合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