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slj/2021-00036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安市水利局 | 文号: | 海水〔2021〕16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日期: | 2021-01-3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水利系统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局各职能科室,驻各区镇水利服务站,局属各单位,各水利工程建设处:
春节将至,全市水利系统各类工作繁忙,同时受低温、雨雪和冰冻天气影响,安全风险加大。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十四五”开好局,根据江苏省、南通市和海安市安委会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水利系统工作实际,就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红线意识,各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强化春节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组织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全力保障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春节前后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彻底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一)重点对在建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局属水利工程管理、各办公场所、出租房屋、人员密集场所、河道保洁段等开展检查,集中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治理违规、违章作业,严格规范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水上作业、高边坡深基坑、高支模施工、消防、特种作业等,全面做好办公区域、职工宿舍、出租房屋和危险房屋的动态安全管理,清理“三合一”、“多合一”房屋和危房居住,整改老化电路和安全隐患,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等。要切实抓好作业安全管理,改善安全作业环境,制定并严格执行冬季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强化节日期间安全防范措施,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风险意识。对于春节期间不能停工停产的单位,要逐一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节后复工人员要做好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密集,新冠疫情防控面临更大压力,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江苏省、南通市和海安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紧盯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突出“人”“物”同防,确保疫情“可知可控、精准防控”。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监督检查
局分管负责人和职能科室要加强对职责分工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风险全面管控,安全隐患全面整改。在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和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由局分管负责人带队,局相关科室、单位派员参加,从即日起对局各职能科室、驻各区镇水利服务站、局属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各水利工程建设处等春节前后安全生产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节前、节后至少各组织一次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节前于2月9日前、节后于3月10日前报局质安站汇总,市水利局将适时予以情况通报。
监督检查分组见下表:
监督检查总负责人 |
监督检查牵头负责人 |
参加监督检查科室负责人 |
监督检查范围 |
顾维斌 |
邓琴 |
朱九峰、王桂根 |
局属集体资产安全,水资源供给安全,驻南莫、白甸、曲塘、雅周镇水利服务站 |
张宏林 |
田爱东、张长银 |
农村河道疏浚整治、里下河防洪工程建设、三峡移民项目建设、水土保持项目工程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项目建设、淮河流域洼地治理工程建设,驻滨海新区、李堡镇水利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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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国 |
朱九峰、丁胜、翟桂华 |
机关内部安全,水政执法安全,局属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驻高新区、墩头镇水利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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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本林 |
翟桂华、张长银、张英建 |
骨干河道保洁、水旱灾害防御及相关工程项目、城市防洪各闸、站、涵工程,驻开发区、大公镇水利服务站 |
(一)监督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学习贯彻及责任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及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职责责任落实情况等。
(2)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安全生产经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事故档案及报告情况、水利部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使用情况等,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情况、重大隐患督办制度落实情况等。
(3)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情况、重大危险源上报备案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五落实”(即责任、措施、时限、资金、预案)情况,工程安全观测情况、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重点工程防暴恐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交通安全情况、职工宿舍和出租房屋等安全管理情况等。
(4)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各部门、各单位春节期间值班分组及负责人带班情况;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含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等。
(二)监督检查要求
(1)各监督检查组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向被检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留存必要的影像资料,并填写《海安市水利安全监督检查意见表》(见附件1)。被检查单位应在整改时限内完成问题和隐患整改,并向监督检查组提交整改落实报告。
(2)被检查单位应准备好相关台账资料和现场,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由区镇实施的水利建设工程由各区镇水利服务站组织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情况由各区镇水利站收集上报局质安站。
(3)各监督检查组牵头负责人为监督检查组长,参加监督检查科室负责人相关科室(单位)为牵头部门,各监督检查组完成监督检查后填写问题隐患及整改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并及时报局质安站。如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管控措施,并及时向局负责人进行专项报告。
(4)各监督检查组自行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具体监督检查时间由各监督检查组自行确定。
三、加强值守,切实做好安全应急处置
春节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考虑各种突发情况和突发事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到应急组织、队伍、物资、设备、预警“五落实”。同时安排专人值班,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每日安全巡查,做好巡查记录,保持信息畅通,遇有异常或突发情况须组织力量及时应对、有效处置,并按规定迅速、准确、如实上报。
联系人:刘文进陈菁
联系电话:88862633 88812085
附件:1.海安市水利安全监督检查意见表
2.海安市水利安全监督检查问题隐患及整改情况汇总表
海安市水利局
2021年1月29日
抄送:存档
海安市水利局办公室2021年1月29日
印发
附件1
海安市水利安全监督检查意见表
编号:日期:年月日
单位(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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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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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意见及要求 |
|
监督检查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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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单位 |
组长(签字):整改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
注:1.本表一式三份,监督检查组和责任单位各持一份,另一份交局质安站汇总留存。
2.责任单位将整改情况于规定期限内向监督检查组回复,由监督检查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核,并将相关情况报局质安站。
附件2
海安市水利安全监督检查问题隐患及整改情况汇总表
序号 |
被检查单位名称 |
问题隐患描述 |
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