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slj/2021-00104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安市水利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1-09-15 | 发布日期: | 2021-11-0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水利行业中秋国庆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局各职能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水利工程建设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海安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海安委办〔2021〕11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全市水利行业“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局之年,加之当前仍处于主汛期和疫情防控期,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局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细措施全力抓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局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扛起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局各负责人及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亲力亲为,周密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查检查分工领域和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着力查找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切实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落实举措。要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主体责任20条重点事项清单和80条责任清单,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对关键环节、重点部位逐一检查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切实把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各项防范措施落实
局各部门和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问题和隐患,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忽略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在全覆盖深入开展水利行业安全风险隐患“三级复查复核”,全面梳理查找各类安全隐患问题的同时,局各负责人要按照“重实效”要求,围绕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组成督查组开展专项督导,严查深挖、真查实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坚决防止工作一般化、表面化。要坚持“零容忍”态度,对存在的重大风险、突出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限期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打击震慑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突出重点领域,有效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局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聚焦事故易发多发的在建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骨干河道保洁、水旱灾害防御、集体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监管力度。要严格落实各在建水利工程开工前“安全告知、警示教育、安全承诺”三项制度,突出起重机械、拦河围堰、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全力确保水利工程施工安全。要按照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切实加强各类闸涵、灌排泵站等运行管理,持续加强工程运行管理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严格按照全国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暨水上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分析全面开捕形势,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强渔船进出港、内河船舶进出闸和水面河道保洁等安全监管,严防水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密切关注汛情、雨情、水情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强化各项工程及非工程措施,确保安全度汛。要对各既有的危旧房屋、所管的危险桥梁等加强全面排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上报,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局机关及局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事故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告等制度,做到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处置有力。局各负责人、各职能科室组成监督检查组,要按照职责分工范围,加强“两节”期间的安全检查和督导,针对检查督导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填写附件2检查意见表和附件3问题汇总表,分别于9月22日、10月8日前报局质安站汇总。同时局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
附件1:海安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分工表
附件2:海安市水利行业安全监督检查意见表
附件3:海安市水利行业安全监督检查问题隐患汇总表
海安市水利局
2021年9月15日
附件1
海安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分工表
局总负责人 |
局分工负责人 |
局各职能科室 负责人 |
安全责任分工范围内容 |
顾维斌 |
邓琴 |
朱九峰 |
局属集体资产、局机关安全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对驻南莫、白甸、曲塘、雅周镇水利站安全监管 |
张宏林 |
张长银、田爱东、田婷 |
水旱灾害防御、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农村河道整治、里下河圩区治理、水土保持、质量与安全监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安全管理,对驻城东镇、大公镇水利站安全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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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国 |
丁胜、王桂根 |
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等安全管理,对驻高新区、墩头镇水利站安全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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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进 |
翟桂华、张英建 |
骨干河道保洁、市属重点水利工程运行、城市防洪工程运行、水利风景区建设、如海界河建设等安全管理,对驻角斜、李堡镇水利站安全监管 |
附件2
海安市水利行业安全监督检查意见表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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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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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意见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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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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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单位 |
组长(签字):整改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
注:1.本表一式三份,监督检查组和责任单位各持一份,另一份交局质安站汇总留存。
2.责任单位将整改情况于规定期限内向监督检查组回复,由监督检查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核,并将相关情况报局质安站。
附件3
海安市水利行业安全监督检查隐患问题汇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隐患问题描述 |
隐患问题分类 |
说明:安全隐患问题分类可分为:责任落实、制度建设、机构建设、工程现场管理、重点场所管理、危化品使用管理、特种设备使用管理、风险管控、隐患整治、安全培训、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其他等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