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审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海安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7-02-08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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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今年以来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619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645号、《江苏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苏政办发〔201655号以及《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通办发〔201666号、《南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政办发〔201691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近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海政办发〔201613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以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主线,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平台和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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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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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力。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负责人和各科室中心中层干部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方面来抓,切实增强做好该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注重工作实效,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和审计工作同心同向、同频共振。要求继续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公告力度,加强审计正能量的宣传引导,审计结果要向人大报告、对人民负责,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已经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配合落实的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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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度保障,确保落实。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安排,确定了我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一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目前《海安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海安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海安县审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海安县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海安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海安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多项制度已建立,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分工、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考核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注重抓好制度措施的落实。不仅要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更要有人负责,有人落实。通过考核办法等多种形式加大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任务进行逐项明确,责任到部门(人);明确专人负责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得漏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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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大力度,规范公告。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继续将审计结果公告作为审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不断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依照我局出台的《海安县审计机关公告审计结果办法》中对审计机关公告审计结果的范围、要求和原则、程序、内容、形式以及违反规定公告审计结果应依法追究责任的情形的规定。以及审计结果公告的独立性和依法性,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的具体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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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载体建设和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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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公开渠道,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本局门户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江苏省审计厅门户网站、审计署门户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局门户网站全年更新审计新闻和信息533多条,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了机构及职能、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资金信息、审计公告等子栏目。发布了财政同级审计、慈善基金会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政府投资工程结算的审计结果公告共351条;发布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审计计划、人事任免等各类政府信息2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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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审计行政权力的清理规范工作。积极推进重点审计项目的新闻发布工作,通过《海安日报》等媒体发布慈善基金会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等项目的审计结果公告。认真做好公众参与和服务工作,努力加大公众对审计工作的参与度,11月通过多个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平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2017年审计项目计划建议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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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媒体沟通,扩大审计宣传。在做好本局门户网站宣传同时,还将《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江苏省审计厅网站》等系统内媒体、省内主流媒体作为宣传的主阵地,主动加强媒体沟通联系,加大审计宣传力度,扩大审计工作影响,全年在《中国审计报》采用36篇、审计署网站采用46篇次、江苏省审计厅网站采用161篇次、南通电台24篇次、南通市审计局网站107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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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信息公开后,密切关注舆情,认真做好公众关切的热点舆情解读和回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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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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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均已按照规定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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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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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中,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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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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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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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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