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25号 海安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海安县2010-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增做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 海安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01-23 11:19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海安市审计局自2017年12月22日至2020年1月21日,对海安县2010-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增做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海安县2010-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增做工程经南通市水利局、南通市财政局“通水利农”[2015]76号批复批准立项,为海安县2010-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招标后结余资金。工程施工经招标由南通业勤水利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款为4645711.00元。合同工期为137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为2016年3月10日,实际竣工日期为2017年2月28日。

二、审计结果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合同、招投标文件、设计变更、建设单位确认的现场签证等资料及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审计。

海安县2010-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增做工程结算送审价4972947元,审定金额4811263元,审计核减161684元。核减的主要内容为防渗渠土方混凝土等工程量的核减、混凝土道路面积的核减等。审定金额中已含工程施工定额用水电费,实际施工用水电费由海安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工程工期延误申请已经甲方审批同意,未扣工期违约金。

海安市审计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