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27号海安市慈善基金会2019年度慈善基金
募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来源: 海安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07-06 18:27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海安市审计局对海安市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市慈善基金会”)2019年度慈善基金募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慈善基金会于2010年12月经江苏省民政厅登记成立,公开募集创设了原始基金。财务收支由市民政局代理记账,会计核算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二、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资产负债及净资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慈善基金会账面资产总额17381.2万元,负债总额959.63万元,净资产16421.57万元。

(二)2019年度收支及结余

市慈善基金会2019年度收入总额5186.5万元,其中:接收捐赠收入3182.4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1.9万元、资金增值收益1922.16万元。

市慈善基金会2019年度支出总额2810.61万元,其中:救助支出2809.16万元、业务活动支出1.45万元(占当年支出的0.05%)。

市慈善基金会2019年度收支结余2375.89万元。

(三)慈善捐赠情况

市慈善基金会2019年度接收的捐赠收入3182.44万元,由以下五个方面构成:

1.普通捐款收入954.59万元;

2.“一日捐”活动捐款收入407.44万元,其中:市级机关干部职工捐款114.1万元、区镇干部职工捐款104.71万元、教育系统捐款102.17万元、卫生系统捐款52.81万元、金融系统捐款31.41万元、保险系统捐款2.24万元;

3.村(居)慈善工作站捐款收入1623.51万元(其中:当年进基金1583.86万元);

4.冠名捐款收入75.49万元;

5.定向捐款收入121.41万元。

(四)慈善救助情况

市慈善基金会2019年度积极实施慈善救助,当年救助支出总额2809.16万元,占2018年度收入总额2610.89万元(不包含当年进基金不得使用的1139.8万元)的107.59%,符合基金会章程的要求。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

1.市慈善基金会直接救助。

市慈善基金会2019年度困难救助818.64万元,其中:临时特困救助52.81万元、情暖学子特困学生救助113.6万元、百户爱心助困159万元、慈善快车救助1万元、阳光之肾救助286.8万元、千户阳光救助40.65万元、贫困儿童大病救助59.49万元、情暖南通救助16万元、定向捐款救助83.29万元、略阳县帮扶救助6万元。

2.拨款由部门施行救助。

市慈善基金会2019年度拨款由部门施行救助项目费用521.1万元,其中:园丁慰藉11.6万元、慰问建国前参加工作但未能办理离休手续教师2.4万元、情系低保42万元、贫困母亲15万元、老区扶贫40万元、慈善关爱6万元、爱心包裹10万元、福缘助困3.2万元、关爱家庭监护缺失儿童10万元、产业扶贫助学20万元、健康扶贫120万元、癌友之家30万元、关爱精神病患者40万元、关爱美容师20万元、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5万元、情暖血友5万元、博爱送万家20万元、人道救助20万元、安居惠老5万元、全市90周岁以上老人参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30万元、情暖敬老院2.6万元、爱陪伴助老敬老6.3万元、资助敬老院8.5万元、资助福利院3万元、助老演出2.3万元、惠心行动3.2万元、见义勇为40万元。

3.区镇慈善分会及村(居)慈善工作站施行救助。

市慈善基金会2019年度拨付各区镇慈善分会及村(居)慈善工作站救助支出1181.82万元,其中:各区镇慈善分会180.27万元(含直接支付15.32万元)、各村(居)慈善工作站1001.55万元。

4.冠名基金救助。

市慈善基金会2019年度冠名基金救助支出287.6万元。

(五)延伸审计及抽查情况

1.区镇慈善分会。

10个区镇慈善分会2018年共收到市慈善基金会返还款59.96万元,2019年支出总额62.49万元。

2.其他部门。

审计延伸了市教体局、城管局及卫健委等3个部门组织实施的4个慈善项目。2019年共收到市慈善基金会154万元,市教体局、城管局已全额使用,市卫健委实施的江海健康扶贫项目 120万元,截至目前拨付使用64.18万元,其余部分待救助资料审核后拨付使用。

(六)2018年度慈善基金审计整改检查结果

墩头镇慈善分会已单独建账,老坝港滨海新区财政局已将市慈善基金返还款拨入慈善分会账统一核算。

审计结果表明,市慈善基金会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依据基金会章程的规定积极组织开展“一日捐”等募集活动,对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进行救助,为精准扶贫、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区镇慈善分会、村(居)慈善工作站救助支出比例及救助款发放管理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部分区镇慈善分会、村慈善工作站救助支出未达规定比例

抽查发现,滨海新区、李堡镇慈善分会,高新区海北村、曲塘镇郭楼村、胡庄村、兴曲村、银树村慈善工作站2019年救助支出未达到2018年市慈善基金会返还收入的70%。

(二)大公镇姜桥村慈善捐款未及时解缴

抽查发现,大公镇姜桥村2019年5月收到上海同心源文化发展基金会慈善捐款1万元,资金缴入村合作经济社账户。截至审计时,仍未解缴市慈善基金会账户。

(三)将村(居)慈善救助款打入村民政协理员个人银行账户

雅周镇、南莫镇、李堡镇3个慈善分会将村(居)慈善救助款202.41万元打入村民政协理员个人银行账户后,提取现金或打卡发放给救助对象,其中:雅周镇62.91万元、南莫镇56.57万元、李堡镇82.93万元。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 海安市审计局已依法进行了审计处理,要求纠正整改到位。高新区海北村、曲塘镇郭楼村、胡庄村、兴曲村、银树村慈善工作站2019年救助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问题,在2020年已整改到位。大公镇姜桥村已将慈善捐款缴入市慈善基金会账户。其余问题市慈善基金会正在督促纠正整改到位。此外,海安市审计局还向市慈善基金会提出了如下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区镇慈善分会会计核算。市慈善基金会会同市财政局加强对有关部门、区镇慈善工作会计核算的指导和管理,加强专业培训,按要求设立专户,统一会计科目,提高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村(居)慈善工作站慈善款募集及救助资金发放管理。市慈善基金会要加强对村(居)慈善工作站慈善款募集及救助资金发放管理,慈善募集及救助支出要做到手续完善、及时上缴会计报表按时报送、准确反映慈善资金收支余情况。

(三)进一步统筹慈善救助活动。市慈善基金会要结合以往年度慈善救助项目的安排及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慈善救助项目计划申报、审批工作,统筹整合救助事项,跟踪监督救助项目实施情况;督促区镇、村(居)加大救助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

(四)进一步规范慈善救助行为。市慈善基金会要修订完善慈善救助办法,明确资金发放规程,进一步规范基金会、区镇慈善分会及村(居)慈善工作站救助行为;细化各项目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提高救助精准度;建立各类受助人员数据库,防止项目间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