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24号 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海安市北三环建设工程道路、雨污水管道、桥涵及附属工程(朝阳路至通榆路)二标段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 海安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01-23 10:17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海安市审计局自2018年11月29日至2020年1月21日,对海安市北三环建设工程道路、雨污水管道、桥涵及附属工程(朝阳路至通榆路)二标段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海安市北三环建设工程项目经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发改投资[2013]530号批复批准立项。该项目西起204国道,东至通榆路,途经隆田路、朝阳路、丹凤路、风山路,跨通榆河大桥,全长9133米,规划红线65米工程总投资估算5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海安市北三环建设工程道路、雨污水管道、桥涵及附属工程(朝阳路至通榆路)二标段工程由上海林同炎李国豪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设计,南通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监理,工程经招标由江苏世纪鑫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施工,中标合同价为13308775.88元。合同工期305天。实际开工日期2013年12月30日,竣工日期2015年8月30日。

二、审计情况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合同、招投标文件、设计变更、建设单位确认的现场签证等资料及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审计。

海安市北三环建设工程道路、雨污水管道、桥涵及附属工程(朝阳路至通榆路)二标段工程结算送审价11966966.03元,审定金额10621803.71元,审计核减1345162.32元(审定价中含工程定额用水、电费,实际施工用水、电费及其它代垫等应扣款项由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施工单位结算时直接扣除)。核减的主要内容为灰土、水稳、下封层、粘层、沥青工程量调整核减94000元;管道砂基础工程量调整核减70300元;雨污水管道检查井工程量调整核减约177700元;沟塘处理、灰土路基、缺方内运、雨污水挖填方工程量调整核减约636600元;桥面铺装工程量调整核减30000元;合同外工程重新组价调整核减40000元;复垦工作量调整核减126400元;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量调整(扣减与桥面混凝土重复计量部分)核减53259.66元;污水管道合同内“填方-中粗砂”综合单价调整核减66924.67元;合同外的变更部分材料单价调整核减32776.11元等。工程工期延误申请已经甲方审批同意,未扣工期违约金。

海安市审计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