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2号海安市审计局对2020海安城区住建局职能范围内照明设施维修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计的审计意见书
来源: 海安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09-30 15:12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海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决(结)算审计操作管理办法》(海政办发〔2018〕193号)第十八条的规定,海安市审计局依法对你单位提交的海安城区住建局职能范围内照明设施维修项目的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监督。

一、基本情况

海安城区住建局职能范围内照明设施维修项目,以海安市城建专题办公会会议纪要(〔2019〕第5号)为建设依据,直接由海安辉海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合同暂估价为4554864.27元。施工单位工程结算送审价4554864.27元,你单位委托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竣工结算初核,审定金额4497824.05元,核减57040.22元,核减内容:工程量计算错误等。委托江苏全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结算复核,审定金额4491857.5元,核减5966.55元,核减内容:工程量计算错误等。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经组织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对你单位提交的苏全通基(2021)第21047号竣工结算审计进行审核,确认审计结果4486726.27元,核减5131.23元,核减内容:工程量计算错误等。

三、建议

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控制工程造价,谨防施工单位高估冒算。

海安市审计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