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sfj/2018-00145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安司法局 文号: 海司发〔2018〕16号
成文日期: 2018-04-03 发布日期: 2018-04-0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海安县第四届“4?8司法日”系列活动方案
海安县第四届“4?8司法日”系列活动方案
来源: 海安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4-05 14:4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推动以公共法律服务为主抓手的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让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融入群众生产生活、融入社会治理实践,为“全力打造产业高地、聚力建设幸福之城”营造良好的法务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4·8司法日”系列活动,有关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12348,江苏法网连万家

二、时间安排

4月8日—4月13日,集中活动安排在4月8日。

三、活动安排

(一)集中活动

4月8日上午:

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三楼举办海安县司法局“提效护航”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发布会。向社会介绍司法行政相关职能、概况及司法行政改革趋势;发布2017年以公共法律服务为主抓手的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推介2018年以“提效护航”为主题的工作、服务举措;组织参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社区矫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以及村居干部等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的工作意见、建议。

4月8日下午:

在高新区祖师庙村举办2018法润海安·春风行动专场文艺演出暨12348“提效护航”服务启动仪式。会同尚法文化剧社,精心组织编排专题法治文艺演出,安排好现场互动问答。演出前,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工作者开展法律咨询,现场设置展板,并组织法律需求调查。

(二)系列活动

(1)组织县镇联动法律咨询活动。4月8日上午,各司法所在辖区内组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普法志愿者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开展法治展板巡展、法治宣传品发放、依法维权等集中服务。活动现场统一悬挂省厅要求的宣传横幅:江苏省第四届“4·8司法日”主题活动——12348·江苏法网连万家,落款为:海安县司法局。活动结束后,各司法所将开展活动的总结及图片报信息办。(各司法所)

(2)开展一次需求调查走访活动。以群众法律需求为导向,局机关6支12348“提效护航”服务队分别由负责人带队,深入到挂钩区镇机关、村组、企业、学校开展一次走访活动,收集群众法律需求。(各负责人、各科室)

(3)制作发放一批宣传资料。制作法律需求民意调查表、宪法宣传资料、律师服务宣传资料、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公证服务等宣传资料。(办公室、宣传科、公律科、援助中心、公证处)

(4)开展“4·8(司法)”集中服务活动。组织律师深入企业(顾问单位)开展“法企对接”走访活动,征求法律服务需求及建议。组织“一村一顾问”深入村居开展“法律宣传进村居、法律咨询进村居、法律服务进村居、纠纷调解进村居、法治文化进村居”活动。组织特殊人群走访服务活动。(公律科、基层科、社矫科、各司法所)

(5)推出全媒体宣传。主动对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形成宣传合力,将“4·8司法日”活动通过多渠道进行宣传报道。更新县镇村法治宣传栏,内容设置为“4·8司法日”司法行政职能宣传和宪法宣传。县城流动字幕、电子显示屏设置法治标语。发挥法润民生微信群作用,宣传司法行政职能。(宣传科、信息办、各司法所)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把“4·8司法日”系列活动作为“提效护航”服务的实际举措,注重与“法润海安·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相结合,强化工作落实,认真组织实施。

(2)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要紧紧围绕主题,结合本职工作,精心设计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式,不断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3)营造氛围,确保实效。活动期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全方位、广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努力扩大第四届“4·8司法日”的社会影响,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