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sfj/2018-00140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安司法局 文号: 海司发〔2018〕8号
成文日期: 2018-03-08 发布日期: 2018-03-1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实施2018年司法行政工作提效护航“双十”工程的通知
关于实施2018年司法行政工作提效护航“双十”工程的通知
来源: 海安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3-12 14:3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机关各科室:

为推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提档增速转职能、提质增靓转方式、提神增劲转作风”,打造更高水平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省、市2018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及省厅实施司法行政惠民举措相关要求,结合海安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实施提效护航“双十”工程(“法治惠民”十大任务和“三提三转”十大举措)。

ー、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部署,以打造更高水平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大力实施提效护航“双十”工程,着力解决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让法律服务成果惠及更多百姓,为海安“全力打造产业高地,聚力建设幸福之城”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法治惠民”十大任务

1、组建上市企业法律服务团。整合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骨干力量,开展“法企同行”专项行动,组建专业服务团队,深入上市企业,特别是拟上市的大型企业,对接挂牌运作过程中的法律服务需求,进行法律体检风险研判,化解化解矛盾纠纷、完善内部治理、解决涉法问题。

(牵头部门:办公室,公律科、基层科协同)

2、推动全县亿元企业法律顾问全覆盖。搭建法企对接平台,为全县亿元企业配备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项目的商业洽谈、合同审查、制度完善等,防控法律风险、解决涉法难题,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牵头部门:公律科,基层科协同)

3、培养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不少于20名。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职能作用,促进党政机关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保障企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管理、合法经营。

(责任部门:公律科)

4、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遴选法律服务业务骨干,完善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库,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专家门诊”,推荐名优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为受援人提供“点援制”服务。开展法律援助名优案例评选活动,年内获评市以上优秀典型案例不少于2件。

(责任部门:法援中心)

5、全面推行公证“最多跑一次”。对以下6大类15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让当事人办证“最多跑一次”:(一)婚姻状况、亲属(直系)关系;(二)住所地、违法犯罪记录;(三) 出生、死亡、身份、曾用名;(四)学历、学位;(五)职务、职称、资格;(六)证书(执照)、文本相符。

(责任部门:公证处)

6、开展“法护人生”专项行动。围绕人民群众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高水平的法律服务需求,针对公民不同年龄阶段关注的问题,制定公民生命周期权利义务清单,发布“以案释法”期刊。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组织,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普法惠民活动。

(牵头部门:法宣科,信息办协同)

7、开通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平台建设,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缩短审批期限,方便困难群众申请,强化办案管理,提升服务效能,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00件以上。

(责任部门:法援中心)

8、拓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功能。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微信群全覆盖的基础上, 强化服务作用。实时发布法律服务资讯,开展法治宣传,进行法律援助指引,提供矛盾纠纷调处等便利化服务。加强法律顾问微信群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对接,实现互融互通,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的服务。

(牵头部门:基层科,公律科协同)

9、探索“互联网+调解”服务新机制。充分运用数据分析功能,丰富调解服务形式,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等专业人员为人民群众提供网上调解、视频调解、电话预约、专家会诊等多种形式的调解服务,努力提高精准调解服务水平。

(牵头部门:基层科,公律科、公证处协同)

10、优化远程视频会见服务。在特殊人群矫治中心设立视频会见室,扩大连通省内监狱数量,为海安籍省内服刑人员家属提供远程会见,促进服刑人员思想改造。2018年内,远程亲情视频会见申请发起数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责任部门:社矫科)

(二)“三提三转”十大举措

1、“四化并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围绕“一体化推进、实战化提升、标准化引领、精准化服务”的思路,出台《关于推行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优化整合资源、明晰工作职责、完善运行制度、强化日常考核,突出法务产品研发,全系统整体联动,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

(牵头部门:法务办,各科室协同)

2、推行“三个一线”工作法。局班子成员每月带队深入基层,把上级的最新要求到“一线”传达,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熟悉了解基层情况,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带到“一线”整改,及时为基层把脉问诊,开展源头治理;强化业务指导,品牌特色在“一线”培植,善于发现基层好的经验做法、创新举措,进行总结提炼、宣传推广。

(牵头部门:办公室,各科室协同)

3、解决司法行政“三个一公里”。以人民调解“最先一公里”把住防线,融入网格化管理新格局,完善环境保护、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物业纠纷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的专业调处机制,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海安特色;以社区矫正“最后一公里”兜住底线,建立健全重点人员挂牌转化制度,提升矫正针对性、实效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以全面普法“最实每一公里”抓住长线,落实好“七五”普法中期迎查、第十四届法治文化节两大任务。

(牵头部门:法宣科,基层科、社矫科、信息办协同)

4、法治宣传立足“六个融入”。围绕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将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融入到法治县、法治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法治诚信市场等各项创建之中,渗透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生产经营、社会治理各个方面,让纸面上的法成为百姓行为中的法、生活中的法。

(牵头部门:法宣科,信息办协同)

5、实施律师工作“321”计划。密切局机关与律师事务所互动联系,发挥政治指导员作用。围绕“三色”建队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红色底蕴;强化业务指导,打造特色品牌;强化关怀凝聚,引导增色共享。围绕“两大”建律所:培育大所、培养大律师。厚植“和”文化:以“合心、合力、合拍”为主题,营造和谐共事、合作共赢环境,不断提升律师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打造一支和衷共济、充满活力的优秀律师团队。

(责任部门:公律科)

6、完善社区矫正“扶心”模式。推行“2413”工作法,创新心理矫治平台,对犯罪侵害不同法益、犯罪人格修复等不同类型、不同类别、不同阶段的社区服刑人员,制定针对性、科学性的损害修复方案,提高教育矫治质量,为社会输送“合格产品”。

(责任部门:社矫科)

7、组建12348“提效护航”服务队。建立由局负责人带队、科室负责人或主要业务骨干参加的12348“提效护航”服务队。分别挂钩包干一个区(镇),每两月到包干地区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每两月参与开展“法企同行”活动1次,局领导和科室全体同志分别加入1个村居法律顾微信问群,对挂钩区(镇)重点工作情况每两月分析报告1次,对“帮扶促”工作开展情况每两月交流一次。

(牵头部门:法务办,各科室协同)

8、编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清单。研发需求充分、群众欢迎的服务项目和服务产品,编制《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库》,将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有形化、标准化和市场化,提高服务产品的社会知晓度,为社会提供均等、普惠、可持续的法律服务保障。

(牵头部门:法务办,各科室协同)

9、践行核心价值观“一月一主题”。围绕“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最美海安人”主题,开展“一月一主题,涵育价值观”主题活动,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营造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浓厚氛围,以奋进的姿态争做新时代好干警。

(牵头部门:办公室,各科室协同)

10、组织“阳光司法”系列活动。深入开展“法润海安”春风行动,坚持开门纳谏,结合“走帮服”进村入企调查法律服务需求,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举行“4.8”司法行政开放日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报告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向社会发布公共法律服务清单。

(牵头部门:办公室,各科室协同)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法治惠民”十大任务和“三提三转”十大举措是2018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现实需要。全系统上下要同心同德、同向同行,以落实“双十”工程实际成效展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新作为。

(二)突出重点,创新作为。各责任科室要结合实际加强研究,创新思路找准着力点,明确目标任务和序时进度,进一步丰富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拓展司法行政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新空间。

(三)加大宣传,提升影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及时报道司法行政法转型增效服务内容和工作成效,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

(四)合力推进,确保实效。各条线、各科室、各层面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协调推进,局党组将定期检查“双十”工程进展情况,抓督查推进,实行跟踪问效,推动提效护航20项举措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