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sfj/2021-00021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安市司法局 | 文号: | 海司发〔2021〕12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日期: | 2021-02-1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调整律师事务所挂钩成员和 政治指导员的通知 |
各律师事务所,机关各科室:
鉴于人事调整和新增律师事务所,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律师事务所挂钩成员、政治指导员,调整后工作职责、工作要求不变。调整情况见附件。
附件1、律师事务所挂钩成员、政治指导员一览表
2、工作职责及要求
2021年2月2日
附件1
律师事务所挂钩成员、政治指导员联系一览表
挂钩成员 |
政治指导员 |
律师事务所 |
周 平 |
李海建 |
江苏紫石律师事务所 |
尹春燕 |
江苏维多利律师事务所 |
|
周 林 |
卢微微 |
江苏锦润律师事务所 |
于长云 |
江苏海晨律师事务所 |
|
黄德春 |
章海洋 |
江苏伯策律师事务所 |
何万俊 |
江苏钻石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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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 霞 |
桑 江 |
江苏慧眼律师事务所 |
王亚楠 |
江苏维建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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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英存 |
吕传龙 |
江苏由甲律师事务所 |
曹玉伦 |
江苏海陵律师事务所 |
|
吴先泉 |
严宏山 |
江苏苏律律师事务所 |
黄玲玲 |
江苏震阳律师事务所 |
附件2:
工作职责及要求
挂钩成员工作职责
1、指导律师事务所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
2、指导律师事务所执业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3、指导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
4、指导律师事务所抓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5、协调解决律师执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政治指导员工作职责
1、组织律师事务所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传达上级党组织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律师事务所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发展方向,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决策的贯彻实施。
2、协助律师事务所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对符合单独建立党支部条件的,积极协调沟通,帮助建立党组织。
3、指导律师事务所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发挥律师党员的模范作用,注意在优秀律师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4、指导律师事务所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增强律师诚信意识,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5、指导律师事务所人员开展思想工作,经常听取律师的意见;开展谈心活动,交换情况,交流思想,发扬团结协作精神,树立律师事务所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要求
1、挂钩成员、政治指导员必须定期到挂钩联系的律师事务所指导工作,了解掌握该律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的思想状况、动态信息。
2、挂钩成员、政治指导员要参与律师事务所的重要活动,了解、熟悉情况,有针对性的指导帮助。
3、律师事务所要主动向挂钩成员、政治指导员汇报工作,报告重大事项,征求意见。
4、律师要主动向班子成员、政治指导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加强沟通和联系。